包頭的歷史沿革
包頭是連接華北和西北的重要樞紐,是中國、內蒙古對外開放的重點發展地區,中國大陸鐵路交通樞紐城市之一。包頭是溝通北方草原游牧文化與中原農耕文化之間的交通要沖。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包頭的歷史沿革。
歷史沿革
黃河流經包頭的地段是原始人類較早活動的地方,在這里蘊藏著大量的古人類文化遺跡,已發掘的就有10多處。在位于東河區以東15公里的阿善溝門的格膝蓋溝,發掘出一處保存完好的新石器時代村落遺址-阿善遺址和大量的文物。
蒙古高原位于東西上千公里的陰山山脈之北,中國古代,這里是北方游牧民族生息繁衍的地方,在與黃河流域的各代中原王朝的交往中,促進了各民族的融合,加快了少數民族的封建化過程促進了整個社會的發展和文明的交往。
從戰國至唐朝,包頭境內曾幾次建筑過一些古城。最早是趙武靈王于公元前306年(武靈王20年)筑九原城。公元前221年秦為九原郡。公元433年,鮮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設懷朔鎮。后來,隨著形勢的變化,時間的推移,古城被一一廢棄了。
進入五代后,包頭屬遼統治。遼在這里設云內州,一直沿襲至金元,建制未變。元代初年,包頭地區的冶煉業、紡織業、陶瓷業開始興盛,出現了商品經濟,商業活動隨之興旺起來。后來蒙古族各部落陸續進駐河套,包頭地區又成為土默特部落游牧之地。
清朝建立后,公元1741年(乾隆5年),薩拉齊建筑,設協理通判,這是包頭地區最早出現的行政建制。1809 年設包頭鎮。1870年(同治9年)前后,包頭修筑城墻,辟東、南、西、東北、西北5座城門,形成了近代包頭的城市規模。
19世紀后期至20世紀初,包頭已發展成為中國西北著名的皮毛集散地和水旱碼頭。
1923年(民國十二年),平綏鐵路通車包頭。1924年3月析薩拉齊縣包頭鎮及五原、東勝及固陽縣地置包頭設治局。局所駐包頭鎮(今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
1926年(民國十四年),設包頭縣。
1931年,包頭電燈面粉公司和永茂源甘草公司創辦,包頭開始有了近代工業。
1934年,中德雙方組織的“歐亞航空郵運股份有限公司”在包頭修筑飛機場,開辟包頭——寧夏——蘭州航線,定期航班每周往返一次。飲食、服務業日益興旺,市面日趨繁榮。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日軍進占包頭。“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統治期間設立包頭特別市。
1938年,包頭設市,1945年實行市縣并存。
1949年9月19日,綏遠發動“9·19”起義,包頭獲得和平解放。
1950年2月13日,包頭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53年包頭撤縣留市。
1954年原綏遠省包頭市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為自治區轄市。
1955年,包頭市被列為國家重點規劃的8個城市之一,第一個五年計劃中蘇聯援建的156個項目中內蒙古的5個全部在包頭市,奠定了現今的城市格局。
1960年原屬巴彥淖爾盟的烏拉特前旗劃歸包頭市領導。
1961年以1958年撤銷并入包頭市的原固陽縣轄區復設固陽縣(駐固陽城關鎮)。轄1縣、1旗。
1963年將固陽縣劃歸烏蘭察布盟,烏拉特前旗劃歸巴彥淖爾盟。[
1970年烏蘭察布盟所屬土默特右旗(駐薩拉齊)、固陽縣劃歸包頭市。轄1縣、1旗。
1996年5月18日,國務院批準將烏蘭察布盟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達茂旗)劃歸包頭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