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夷大歷史沿革
征夷大在日本歷史上原為大和朝廷為對抗蝦夷族所設立的軍事職位。(shogun)由1192年至1868年是日本的實際統治者。的政府稱為"幕府"。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征夷大歷史沿革,希望對你有用!
征夷大豐臣秀吉圖片
征夷大職位簡介
征夷大在日本歷史上,原為大和朝廷為對抗蝦夷族所設立的臨時的高級軍官職位,本應于停戰時即功成身退。"夷"其實是指曾在本州東部和北海道居住的蝦夷族(愛奴族),而一詞,意指軍階中的高級領導職。征夷大的衙門,稱為幕府,故俗稱其為幕府,在日本,也常簡稱其為。
征夷大歷史沿革
在12世紀末,幕府轉為所有武士與軍人的首領、總代表。公元1192年,源賴朝出任"征夷大",創立鐮倉幕府,一時間能夠統領各地諸侯與軍人,故一直保留著之頭銜,以后的幕府皆襲用"征夷大"之官位。由鐮倉幕府開始,到明治維新之前,大部分幕府,取代日本皇室與天皇,掌握日本實際政權,成為日本的實際統治者。由于為首的幕府掌握實際政權,天皇僅是傀儡,因此明白實情的中華朝廷,也一樣封為"日本國王"(見足利義滿),而德川幕府因為受到儒家尊王思想的薰陶,為免僭越天皇,有時會用中文典故,不稱日本國王,自號為日本國大君,但其實大君在漢語并不是指"偉大的封君",乃是"偉大的天子",初唐四杰的駱賓王就有"大君之命"的名句。在歐美,由于的長期軍政統治,到后來歐洲人執訪東瀛,一直誤以為""就是日本的皇帝。直到江戶幕府末年,美國派到日本的特使也還沒有弄清楚。
此官始自奈良時代,平時不常設,每有征伐由朝廷命將出征,大將有權自行開府。這一官職的早期公家朝廷有力的時候(奈良和平安時代),有多種名稱,不固定,如"持大使""征東大使""持節大""征東大""征夷大"等。當時的戰爭主要是平定地方叛亂以及征發蝦夷人(所以"征東")。
首次出現于延歷13年(794年),大伴弟麻呂任征夷大跟坂上田村麻呂討伐蝦夷,后坂上田村麻呂接任這一官職,此后基本固定為"征夷大",因此,日人多將他視為初代征夷大。總體而言,此一階段,征夷大(或其它稱謂)是公家朝廷的將領,不具有后來武家政權"幕府"的意義。
征夷大主要地位
鐮倉幕府
武家勢力勃興后,平清盛曾經建立過第一個中央政權,但基本寄生于公家朝廷的組織形式,源氏消滅平氏后,決定借用"征夷大"一職來建立獨立于公家朝廷的政權結構,自源賴朝始,"征夷大"成為武士政權元首的固定官職,"幕府"成為武家政權的穩定組織架構。
實朝死后,賴朝的嫡系斷絕,幕府執權北條氏先迎公家貴族子嗣(與賴朝有姻戚關系)為,后又以皇族親王為,名義上仍是幕府首腦,但實權和武家領袖的地位則由北條氏以執權的名義代代控制,實際上篡奪了鐮倉幕府的權力。
鐮倉幕府的滅亡以北條氏京都統治機構六波羅探題和鐮倉統治機構執權的覆滅為標志,而末代的幕府卻得以善終,守邦親王出家后安度余生。
室町幕府
室町幕府是一個守護大名的松散聯盟,但征夷大自始而終都是幕府的最高權力者。
室町幕府,1336年(延元元年,建武三年)足利尊氏建立的武家政權。1392年之前有南北朝的對立,尊氏與直義的對立等,到第三代足利義滿時政權才穩定下來。由強大的守護大名任"管領"等要職,輔佐。應仁之亂與細川政元的政變之后,幕府勢力衰弱,1573年(天正元年),第十五代足利義昭被織田信長驅逐,幕府滅亡。
織豐政權
豐臣秀吉統一日本,但他的出身使得他無法輕易開幕,因為長期以來武士集團都認為只有源氏、平氏的子孫才有資格開幕,如同只有五攝家能當攝政、關白一樣,麻煩多多。秀吉先冒充平氏,不成,再認五攝家之一的近衛做干爹,此后蒙天皇賜姓"豐臣",才算當上關白(公家朝廷的最高官),終其治世,他都沒有開設幕府,當然也談不上什么征夷大,他的政權結構與平清盛類似,是寄生于公家朝廷的官位體系,同時又輔以奉行等役職而運轉的。
在織、豐之間,有一個"三日天下"的明智光秀,他出自美濃土歧源氏,以名門自居,他在本能寺之變殺掉織田信長后,曾在給細川家的一封書信中提到自己成為了征夷大(但并無其他史料能證明他擔任過此職務,所以可信度不高),但幾天后就被豐臣秀吉攻殺。
江戶幕府
德川幕府的統治形式是幕藩體制。之下,設大老(不常設)、老中(常設)掌握全國政務,設若年寄協助老中,設大目付,目付負責監視大名和幕府的直屬武士旗本和御家人。設寺社、勘定、江戶町三奉行,分別管理寺社、幕府財政和江戶市政。在大阪、長崎等主要城市設遠國奉行來支配地方的直轄領地。在京都設立所司代以監視皇室和寺社,以及近畿諸大名。在幕府賜封的260-270 多個諸侯國內,藩主們擁有行政、司法和征收年貢的權力。武士們則以為各自的藩主服兵役為己任。
德川采取如下措施加強中央集權:首先,幕府掌握了占當時全國總產量1/4 的富饒的土地,和大阪、京都、江戶等重要城市以及主要的礦山,還壟斷了金、銀、錢三種貨幣的鑄造權。其次,幕府控制之下的直屬武士旗本、御家人,以及旗本的陪臣,號稱"旗本八百旗"。相對于各藩,在軍事力量上占絕對優勢。第三,將藩侯們分為"親藩"(德川氏同族)、"譜代"(德川氏原屬)、外樣(新臣服)三個等級。三者的領地互為交錯以達到監視外樣大名的目的。而且,親藩大名和譜代大名占據了富庶和重要的領地。第四,頒布統治大名的基本法《武家諸法度》,限制各藩修建城堡,禁止結黨,規定婚姻需經幕府批準,還定下了"參覲交代制",令大名隔一年在江戶和領地輪住,回領地時妻、子需留在江戶為人質。旅途和在江戶生活的龐大開支,不斷消耗了大名們的財力。第五,實行士、農、工、商四民等級制來鞏固封建統治。占人口10%的士階層是統治階層。從1639年實行鎖國政策,由此限制大名們有利可圖的對外貿易,限制自由貿易的盛行以保護農村的自然經濟不遭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