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精銳火器部隊的趣聞
明朝精銳火器部隊亡于一只“雞”,堪稱千古第一笑話,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推薦的明朝精銳火器部隊的趣聞,希望各位看官能感興趣哦。
明朝精銳火器部隊的趣聞:
北京八達嶺中國長城博物館藏有崇禎元年(1628年)所造的前裝滑膛紅夷型火炮一門,從炮口可見其管壁為鐵芯銅體,有準星、照門和炮耳。皇太極自從在火炮上吃了大虧后,就開始募集漢人工匠,最后終于制造出超越明軍水平的大炮。北京的首都博物館現藏一門于崇德八年(1643年)鑄造的“神威大”,重三千六百斤,內徑達14cm,全長263cm。根據目前一般冶鑄史的教科書介紹,美國軍官托馬斯·羅德曼(Thomas。J。Rodman)在南北戰爭時曾發明一種鑄炮新法:采用中空的模型,并在其中導入冷卻水,可使鐵質炮管自內向外凝固,所鑄之炮可以更大,耐用程度可達到先前的五倍至數十倍。鐵芯銅體的鑄法雖使用兩種金屬,但原理很接近羅德曼法的雛形,只不過明朝的“定遼大”比羅德曼早出現了兩個多世紀!
盡管明軍對紅夷火炮的仿制已經達到了一個高峰,但操作方法卻一直是當時許多明軍炮手的弱點。16世紀以來,西方科學家已經用數學知識發明許多簡明實用的儀器工具,這與中國全憑經驗發射火炮的傳統方式,形成強烈對比。這些工具有增進瞄準技術的“炮規”,這是最早的計算尺,它能將火炮發射所需的復雜數學和物理知識,變成簡單的標尺刻畫,可對射擊目標進行精確的距離測量和角度定位;此外,還有“銃尺”,可幫助炮手迅速計算出不同材質的炮彈和不同口徑的炮身所應填裝的火藥量。
耶穌會教士將這些先進技術輸入中國,徐光啟最先學習。而他的學生孫元化于崇禎三年(1630年)獲授登萊巡撫。他起用王征、張燾等信教官員或將領,并裝備大量的西洋火器,還聘請了以葡萄牙軍官特謝拉·科雷亞為首的顧問團。銃規、銃尺和矩度儀的使用以及裝彈填藥技巧的掌握,都是當時孫軍中相當重要的訓練內容,這些也是一般明朝軍隊所最欠缺的。最終,孫元化的部隊成為一支受西式訓練、采用西方武器的中國軍隊。這支本應該受到重視的精銳部隊,竟然最后因為一只雞的緣故集體兵變,直接導致了明清軍事力量的對比。
崇禎四年(1631年)八月,皇太極率清兵進攻大凌河城(今遼寧錦縣)。孫元化急令部下孔有德以八百騎趕赴前線增援。這支部隊雖是奉命北上,沿途卻得不到官府的給養。至吳橋時,風雪交加,百姓懼兵,紛紛閉門罷市。一士兵不耐饑寒,偷了當地望族王象春的一只雞。對方要求孔有德將此士兵“穿箭游街”,引發軍隊不滿,遂擁戴孔有德為主,發動吳橋兵變。次年,在耿仲明的協助下,孔有德率眾占領了登州。特謝拉·科雷亞及其葡萄牙炮手除三人幸存外,全部戰死。巡撫孫元化被叛軍放還,但最終還是被朝廷斬首棄市。徐光啟多年經營的事業就此毀于一旦,一年之后郁郁辭世。
崇禎六年(1633年),孔、耿二人投降后金,向皇太極宣誓效忠,皇太極在沈陽親自歡迎他們。孔有德的歸順,不僅令后金獲得大量精良的西洋火器,而且得到全套鑄彈制藥的技術以及瞄準的知識與儀具。經搭配八旗步騎兵后,在當時即形成一支幾乎無堅不摧的勁旅。
明朝軍事狀況:
明朝軍事指中國明朝時期的軍隊,明代早期軍隊的來源,有諸將原有之兵,即所謂從征,有元兵及群雄兵歸附的,有獲罪而謫發的,而最主要的來源則是籍選,亦即垛集軍,是由戶籍中抽丁而來。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強使民為軍的方式不過都屬于少數,整體而言,衛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軍制。
明朝軍工業極其發達,一營5000人的士兵中就裝備有霹靂炮一千挺,鳥槍二百枝以及大炮二十門,除此之外明軍還有鬼頭大刀,弓,弩,手雷和火箭等裝備。跟宋朝不一樣,明朝在每代皇帝執政期間,都會發生大規模戰事,所以明朝的軍工業為了應付戰爭所生產出來的武器數量是十分可觀的。
明代軍事機關體制是經過幾度調整變革然后才比較固定下來的。以中央軍事領導機關來說,起義時期,朱元璋以都元帥身份自主行樞密院事,親自指揮全盤軍事,以后,改行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設大都督一人,名義上是"節制中外諸軍事",一切大小軍政,包括軍官任免、軍隊調遣、戰役指揮、戰略考慮等,都由都元帥決定,大都督府不過是主持后勤給養。軍丁軍戶管理、考績、馬政等日常事務。大都督當然也要統軍作戰,但只能奉命進止,不許擅作主張。當時,朱元璋在行中書省內設戶、禮等四部,獨不設吏、兵二部,正說明人事和軍事大權不容假借于人。
以中央軍事領導機關來說,起義時期,朱元璋以都元帥身份自主行樞密院事,親自指揮全盤軍事,以后,改行樞密院為大都督府,設大都督一人,名義上是"節制中外諸軍事",其實,一切大小軍政,包括軍官任免、軍隊調遣、戰役指揮、戰略考慮等,都由都元帥決定,大都督府不過是主持后勤給養。軍丁軍戶管理、考績、馬政等日常事務。大都督當然也要統軍作戰,但只能奉命進止,不許擅作主張。當時,朱元璋在行中書省內設戶、禮、刑、工四部,獨不設吏、兵二部,正說明人事和軍事大權不容假借于人。即使如此,到吳元年(公元1364年)還是對此作了部分的調整,雖然仍保留大都督府,但裁免去大都督一職不設,改設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僉都督若干人,均為大都督府的長官。很顯然,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眾設多官而分其事權。
明朝建立后,在中書省下的六部已有兵部,這對一個統一的大帝國來說,是實不可少的。明初,將原來由大部督府掌管的武官任免、考績、蔭襲、軍隊的訓練、后勤給養、軍丁軍戶管理等軍事行政工作劃歸兵部掌管,大都督府僅保留統率全國軍隊的職權。
到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在撤廢中書省的同時,朱元璋也宣布徹底改組大都督府,將大都督府分設為前、后、中、左、右五軍都督府。中書省和大都督府的同時大變動,是當時明王朝中央軍政制度大改組的兩翼,其重要意義實不相上下。當時還規定,五軍都督府互不統轄,應該分別與兵部直接聯系工作,而統一奏請皇帝裁定。每一個都督府內又都設有一小群都督,計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副都督等,俱為負責官員,由朝廷指定各都督府分別統率全國各都司、衛、所,不得隨便變動。至仇,統軍的部門便一分而為五,領導人更是由一個增加到好幾十個。任何統軍的都督都絕不可能率本部軍兵與朝廷對抗了。
其實,任何一個都督府及其中的任何一個都督,連率領本部軍兵的權力也是沒有的。因為明王朝還規定:兵部有出兵之令而無統兵之權,五軍都督府有統軍之權而無出兵之令。有軍事行動時,兵部奏請委派某一都督府某一都督率兵出戰,而分調其他各都司、衛、所的兵丁歸其指揮。軍事行動結束,將帥即歸回原都督府,兵丁歸回原工所建制。這種體制顯然是為了防范軍權旁落,是為了對將帥們的職權有意掣時,其必然結果是,要付出大大削弱自己軍事威力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