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2023年個人社保繳費標準
每個月的社保繳費比例都是有固定標準,五險用人單位要承擔16%養老保險,8.7%醫療保險,0.7%失業保險和0.4%工傷保險。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長沙2023年個人社保繳費標準,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長沙2023年個人社保繳費標準
職工個人要承擔8%養老保險,2%醫療保險,15元大病保險和0.3%失業保險。如果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參保,那么社保單位要繳納986.58元,個人要承擔414.16元。
每年長沙社保基數都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來設定的,所以社會平均工資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也會隨之調整的。按照法規現在的社保繳費基準值為5977元,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3586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7931元。不管如何參保社保,都是按照此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來設定的。而各個單位則需要按照員工的月平均工資上報,自然每個職工要承擔的社保待遇也同樣不同。
社保繳滿15年可以不再繳費嗎?
社保繳滿15年之后,只要你還沒退休,建議是繼續繳納的,因為養老金實行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機制,你社保繳的越多,繳費年限越長,獲得的養老金也就越多,而且男性繳滿25年,女性繳滿20年,可享受終身醫保待遇。也就是說,社保繳滿25年后,退休后就不必再交保費,隨時生病隨時報銷。
總體來說,社保是一項不錯的保障制度,只要條件允許,你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直到繳滿繳費年限,畢竟繳的越久,獲得的保障就越好。
繳納社保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如果購買的社保中途退保了,之前的社保賬戶會銷戶,繳費年限歸零,想要重新繳納社保只有重新開戶,社保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2、一般情況下,社保符合退保情況也只有養老保險可以退,退的還是個人賬戶里的錢,單位繳納的部分不退。
3、社保卡以及醫保卡里的錢可以用來在藥店買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的非處方藥品,所以即使不能取出也沒有什么影響。
社保繳納應該要避開的陷阱有哪些?
社保新規執行在即,很多人對社保繳納認識還不夠,社保繳納將影響勞動者以后的退休養老等諸多待遇,然而有些單位以種種理由,停繳或緩交社保,直接損害了勞動者的勞動權益,六個陷阱提醒到位:
一、單位試用期不繳社保員工轉正后才繳
單位以試用期為由,不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合法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職工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二、讓員工承諾棄繳社保
如今有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承諾書中寫明:員工自愿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金,公司將社會保險金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
這是違法且不合理的。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三、單位僅以基本工資或最低工資標準作基數繳社保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繳費的基數是自己的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不過,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四、檔案沒轉移到單位就無法繳社保
新員工入職,由于人事變動的關系,之前的檔案可能沒有及時從原來的單位調來,這時有些單位會稱因為沒有檔案所以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檔案并不能成為單位緩交社保的理由。
《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可見員工沒轉檔案不能成為用人單位不繳社會保險的理由。
五、不簽合同就不用繳社保
用人單位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拒絕繳納社保時,員工可以提供以下證明,證明與單位之間的用人關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同理,依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六、單位用支付現金方式取代繳社保
一些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會給員工發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現金代替社保繳納。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用人單位和個人不得私下就社會保險費進行約定,由用人單位支付現金,員工個人自行辦理社保繳納的做法,不可取。
社保繳費滿15年后可以不交嗎
這是不可以的哦!
社會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即使職工與用人單位商議簽訂了不參加社保的所謂“協議”,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這位網友雖然已經繳費滿15年,滿足了目前申領基本養老待遇關于繳費年限的條件,但是只要與單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就要履行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
而且,依法依規繳納社保才能更好地享受社會保險制度給予的保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當勞動者年老、生病、生育、工傷或者失業時,將得到相應的保障。
對勞動者而言,比如繳了養老保險,退休后可以領取養老金,且繳費年限越長,繳費水平越高,則年老后領取的養老金也越多;失業時滿足條件可以領取失業金等等。
對用人單位來說,依法繳費其實也是為用人單位提供了一道保障。比如在工傷保險方面,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單位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規定的醫療費用、工傷待遇等,降低了用人單位的工傷支出風險。
綜上所述,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盡的義務,即使社保繳滿了15年,只要存在勞動用工關系,就要依法參保。依法依規來參保,享受權益與保障!
主要有以下幾類人:
第一類,與退休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現實生活中,有些企業招收退休人員上崗,讓他們再多發揮些余熱,像這樣的退休人員,本來已經退休了,還拿著一份退休工資。企業為這些已經退休的人交社保就顯得沒有必要了。勞動合同法規定,退休人員重新被用人單位聘用,用人單位就不必為他們交納社保了。
第二類,非獨立勞動的兼職人員。
非獨立勞動兼職人員是指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而不離開本職工作。這類人在原來的單位里面已經交納了社保,兼職的單位只需要支付其勞務報酬即可,就沒有必要再為其重復交納社保了。實際生活中,有些教師到其他學校做兼職,并不離開原來的學校,所以兼職教授的社保是由原來學校去繳納,而不是兼職的這所學校來交。
第三類,聘用勞務派遣人員,并由接受企業支付薪資。
像一些銀行柜臺基層人員都是勞務派遣公司組織安排,被派遣的勞務人員已經由勞動派遣公司繳納社保,而接收銀行最多是支付他們的工資,銀行是不會為這部分勞務派遣人員交納社保的。我們平時說,柜臺工作人員收入較低,主要是勞務派遣公司派到銀行的人員。而銀行真正在崗的職工收入并不低。
第四類,聘用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
一般來說,大學畢業生到企業去實習,大學生與企業之間是沒有聘用關系的。所以,企業最多給實習大學生發點生活補貼,是不會替他們繳納社保的。其實,大學生到企業里來實習,主要不是為了報酬而來,是為了學習到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
第五類,個體戶外包企業業務。
這種事情在工地上也有,在生產流水線上也有。如果是在工地上,一個工程項目,包給了幾十個包工頭,包工頭下面又有幾個農民工,這樣包工頭應該給農民工發工資、交社保。而開發商是先付工程款的20%,等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再付80%。在這種情況下,工程的項目方是不會給下面農民工交社保的。理論上講應該由包工頭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