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的過程與重要人物
歐洲宗教改革是指西元1517年的宗教改革,其代表人物馬丁路德、加爾文慈運理亨利八世等人。在宗教改革的運動中,由于印刷術的發(fā)明,使得此一運動的推動帶來了重大的影響。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宗教改革的過程與重要人物,希望對你有用!
宗教改革圖片
宗教改革的背景
教會腐敗-上述改革教會的先鋒雖未能成功,但在十一-十二世紀,教會也接受了一些改革,如可呂尼革新運動(Clunny)的加強管理修道院,要求修士和修女重新過禁欲生活,并專心祈禱,讀經(jīng)及默想。但經(jīng)過數(shù)百年,到十六世紀初期,教會內部腐敗的情況又再度嚴重,其中最受一般人指責的就是出賣大赦(Indulgences,又稱贖罪券)以搜括民財,征收重稅以及買賣教職等,使百姓信心喪失殆盡,于是改革的呼聲再度提高。
政府混亂-宗教改革期間,神圣羅馬帝國僅空有統(tǒng)一名號。西班牙是當時最強國家,國王查理一世登基兩年后又在1519年被選為神圣羅馬帝國皇帝,他擁護羅馬天主教,激勵壓制馬丁路德及新教。但因他同時忙于對戰(zhàn)法國,未能全力消滅新教。當時英、德兩國均有內亂,也難以專心制止改教運動,這便是當時有利宗教改革的大環(huán)境。尤其德國收重稅,加給人民的經(jīng)濟負擔,造成農人棄田逃亡,吃虧遍地,人心求變,一旦有人提出改革主張,不論其原來目的如何,立刻就受到熱烈支持。因此當出身德國埃斯勒本城(Eisileben)窮苦農家的馬丁路德,為改革開放教會弊病而登高一呼,顯然在他的背后便有一股不可忽視的助力向前推進不斷!
宗教改革的過程與重要人物
馬丁路德(1483-1546年)-早在耳弗大學(Erfurt)獲文學碩士,又學半年法律。接著入修道院苦修,1507年獲立為神父。1512年獲威登堡大學(Wittenburg)神學院博士,隨即教授《圣經(jīng)》。他是德國最早用德文對照新舊約原文授課的教授之一。然而他繼續(xù)依然教會律法潛心苦修,但無論如何都不能得到內心的平安。直到有一天他在研讀《圣經(jīng)》時,看到“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7)時,突然覺醒到原來人的得救只是因為他對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賜,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證使人得以“稱義”。他這信念也在獲得同校一些教授的支持,加上親眼看到人們受騙購買贖罪券的情形,又耳聞教會主教買賣圣職的丑事,他開始攻擊教會出售贖罪券的作法。1517年10月31日他將所寫對贖罪券的九十五條論網(wǎng)看法,張貼在威登堡大學的教堂門口。由于當天恰巧是人們前往教堂朝掲所拜遺物的萬圣節(jié),自然很多人看到張貼的內容。雖然當印刷術才使用不久,但兩周后傳遍全德國;四周后各種譯文傳遍全西歐。教皇終于下令將他革除教籍,他原本只要改革教會一部分制度,從此他也不再承認教皇的權威,唯以《圣經(jīng)》為權威。此后他所代表的教派總稱國“更正教”或“新教”(Protestantism),與之相對的東,西方天主教,則成國舊教。他直接建立的教會成為“路德會”或“信義宗”。由于他個性保守,因此他改革的教會仍保留《圣經(jīng)》沒有明文禁止的舊教傳統(tǒng),如祭壇,蠟燭,基督畫像,造解禮,周日禮拜與圣誕節(jié)等。
慈運理(UlrichZwingli)(1484~1531)生在瑞士的威德赫斯城(Wildhaus),在巴塞爾(Basel)、伯恩(Bern),及維也納(Vienna)受教育。慈運理在維也納就讀大學,當時候的維也納大學正在推行大學改革。當時在人文主義者采爾蒂斯等人的領導下,促使大學接受了人文主義者的改革。隨后,他又在巴賽爾大學內,深受人文主義的影響,強化了他對人文主義的立場。于瑞士東部接受區(qū)牧的職務,在1519年成為蘇黎世教會的牧師。慈運理在語言上是很有能力的,他可以將無論是希伯來文、希臘文或是拉丁文翻譯成蘇黎世的當?shù)卣Z言,后來,蘇黎世市議會決定了圣經(jīng)改革方案,成為官方政策。在1525年蘇黎世市議會廢止彌撒,改由慈運理的圣餐版本替代。改教的主題是教會內道德的重整,他開始攻擊贖罪券,且是有計劃性的攻擊。在圣禮上他更有自己的主張:圣餐是一項紀念主的儀式,僅是象征性;基督不在圣餐之中。這點與路德有很大的不同。
在教改運動的早期,慈運理在瑞士尤以東部,具有相當?shù)挠绊懥?。?531年的一次戰(zhàn)役中陣亡。
加爾文(1509-1564年)–生長巴黎,在巴黎大學研究神學三年,后又到外地學習律法。1536年,他出版《__原理》一書,隨即到日內瓦。但他的改革教會提案未被接納,且被以“異端”身份驅逐出境。1541年,支持宗教改革的一派掌握了政權,加爾文受其邀請再返日內瓦,得到歡迎,并治理當?shù)亟虝?,使它成為新教的中心。加爾文主張“先定論”,即人得救與否完全是神所預定的,但又不贊同宿命論;相反的,他認為虔誠的信仰與完美的德行是每一個將要得救的_的義務,他們應該在世間努力工作以榮神益人。加爾文的教義受到許多工商業(yè)者歡迎,成為新教主流,其中以長老會發(fā)展又多又快。長老制是共和式的,由議會選舉產(chǎn)生,獨立行使教會司法權;規(guī)定市議會負責世俗事務,教會負責宗教信仰和道德生活,但實際兩者結為一體,加爾文實際成為這一政教合一的政權的領袖。
英國國王亨利八世(1509-1547年)–原反對馬丁路德和更正教,后為要與王后凱瑟琳(Catherine)離婚,受拒于羅馬皇帝,因此1534年與更正教合作并共同通過“最高治權法案”(ActofSupremacy)宣布創(chuàng)立英國國教(Anglicanchurch),又稱圣公會,與羅馬舊教的教義儀式并無二致,只是英國王代替羅馬教皇成為政教權威。
宗教改革的余波
天主教的革新。宗教自決和宗教迫害-1555年,奉行新舊教兩派的國家終于簽訂奧斯堡和約,協(xié)議由各國統(tǒng)治者全權決定該國人民所信仰的教派不能接受者只有遷居他國。1598年法國皇帝亨利四世頒布南特詔議(EdictofNantes)準予人民自由信仰新教。但新教卻各派互不兼容,他們本著個人可以直接與上帝交通,產(chǎn)生《圣經(jīng)》不同的見解。這種“自以為是”的結果演變成宗教迫害。原先羅馬天主教就是“異端裁判所”,現(xiàn)在連新教都迫害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
宗教戰(zhàn)爭–歐洲各改教運動歷經(jīng)許多流血戰(zhàn)事,如1610年亨利四世被刺殺,法國再度內戰(zhàn),新教信徒大量逃亡。1618年德國路德派因不滿奧斯堡和約被毀,由瑞典國王亞道夫(GustavusAdolphus)領導,與國內羅馬天主教徒交戰(zhàn)了三十年,1648年簽訂韋斯特發(fā)里亞和約(PeaceofWestphalia),雙方重獲和平相處。又如1568年荷蘭北部的加爾文派信徒因反舊教與其統(tǒng)治者西班牙國王對戰(zhàn),到1609年終獲獨立建國與信仰自由。
英國在宗教改革后的國教還帶著不少舊教色彩,許多受加爾文派影響而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s)的人,想再加以改革,使成更合乎《圣經(jīng)》的信仰,卻受到欲恢復舊教的國王查理一世逼迫殘害,于是許多人逃至新大陸,即后來獨立的美國,并爆發(fā)1640-1649年的內戰(zhàn),史稱“清教徒改革”。清教徒獲勝后,新教團體獲相當自由的發(fā)展,直到1685年新國姆十二世又想恢復舊教及專制政治,人心大憤,再經(jīng)1685年沒有流血的“光榮革命”,終于使英國新教徒在此年獲得歐洲第一個獲大量信仰自由的結局。至此我們也看出各國的宗教戰(zhàn)爭中,常夾雜經(jīng)濟和政治利益等的爭執(zhí)。從十六世紀中期到十七世紀中期的百年紛擾,歐洲人口大量減少,經(jīng)濟衰退,各國終于地逐漸體認久戰(zhàn)俱傷的教訓,才開始采取宗教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