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黨的歷史故事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一起來看看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歡迎閱讀!
中國共產黨的歷史
中國共產黨的誕生是中國革命發展的客觀需要,是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工人運動相結合的產物。1840年鴉片戰爭以后,國際資本主義、帝國主義的勢力侵入中國,中國的社會結構由封建社會逐步演變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中國人民為了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統治進行了英勇不屈的斗爭,其中主要的是太平天國農民戰爭和資產階級領導的辛亥革命,但都相繼失敗了。歷史證明,中國的農民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由于他們的歷史局限性和階級局限性,都不能領導民主革命取得勝利。
隨著帝國主義的入侵和現代工業的發展,中國產生了無產階級,而且在不斷發展壯大,到1919年產業工人已經發展到200萬人左右。無產階級的產生和發展,為中國共產黨的建立奠定了階級基礎。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給中國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使中國的先進分子找到了救國救民的真理。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廣泛傳播,為中國共產黨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礎。1919年爆發的五四運動,促進了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工人運動的結合,為中國共產黨的建立作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準備。
1920年初,李大釗、陳獨秀等開始了建黨的探索和醞釀。4月,俄共(布)西伯利亞局派維經斯基等一行來華,了解中國情況,考察能否在上海建立共產國際東亞書記處。他們先在北京會見了李大釗,后由李大釗介紹到上海會見陳獨秀,共同商談討論了建黨問題,促進了中國共產黨的創立。從5月開始,陳獨秀邀約李漢俊、李達、俞秀松等人多次商談建黨的問題。8月,陳獨秀在上海成立了中國共產黨的發起組。10月,李大釗在北京建立了共產主義小組。接著,在湖南、湖北、山東、廣東等地相繼建立了黨的早期組織,同時在法國和日本也由留學生中的先進分子組成了黨的早期組織。這些組織當時叫法不一,有的叫共產黨,有的則稱共產黨小組或支部,由于它們性質相同,因此,后來統稱它們為各地共產主義小組。
各地共產主義小組建立以后,開展了多方面的革命活動。為了廣泛傳播馬克思列寧主義,統一建黨思想,1920年9月,上海發起組把《新青年》雜志(從八卷一號開始)改為黨的公開刊物;同年11月,又創辦了《共產黨》月刊,在全國主要城市秘密發行,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個黨刊。新青年出版社還翻譯出版了《共產黨宣言》、《國家與革命》等馬克思列寧主義經典著作,以及多種宣傳馬克思主義的通俗小冊子。各地共產主義小組又創辦了一批面向工人的通俗刊物,在上海有《勞動界》,北京有《勞動音》和《工人月刊》,濟南有《濟南勞動月刊》,廣州有《勞動者》等,對工人進行階級意識的啟蒙教育。在此基礎上,各地共產主義小組積極深入工人群眾,舉辦工人夜校,建立工會組織。各地還建立了社會主義青年團,發展了一批團員,青年團成為黨的有力助手和后備軍。
1921年3月,在俄共遠東局和共產國際的建議和支持下,召開了各共產主義小組的代表會議,發表了關于黨的宗旨和原則的宣言,并制定了臨時性的綱領,確立了黨的工作機構和工作計劃,表明了黨組織對社會主義青年團、工會、行會、文化教育團體和軍隊的態度。這次會議為黨的成立作了必要的準備。維經斯基回國不久,1921年6月,共產國際派馬林等到上海。他們建議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正式成立中國共產黨。上海黨的發起組在李達的主持下進行了全國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并向各地黨的組織寫信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選派兩名代表出席大會。來自北京、漢口、廣州、長沙、濟南和日本的各地代表7月23日全部到達上海。
1921年7月23日—31日,在上海召開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綱領和決議。綱領規定:黨的名稱是“中國共產黨”;黨的性質是無產階級政黨;黨的奮斗目標是推翻資產階級,廢除資本所有制,建立無產階級專政,實現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黨的基本任務是從事工人運動的各項活動,加強對工會和工人運動的研究與領導。大會選舉產生黨的領導機構——中央局,陳獨秀為書記,張國燾負責組織,李達負責宣傳。黨的一大宣告了中國共產黨的正式成立。從此,中國誕生了完全新式的、以共產主義為目的、以馬列主義為行動指南的、統一的工人階級政黨。中國共產黨的成立,給災難深重的中國人民帶來了光明和希望,給中國革命指明了方向。正如毛澤東所說的那樣,中國共產黨的成立,是一個開天辟地的大事變。中國共產黨成立后,中國革命的面目就為之一新了。 由于黨的“一大”召開于7月,而在戰爭年代檔案資料難尋,具體開幕日期無法查證,因此,1941年6月在黨成立20周年之際,中共中央發文正式規定,7月1日為黨的誕生紀念日。
黨的一大開幕日期到20世紀70年代末才由黨史工作者考證清楚,根據新發現的史料和考證成果,確定一大的召開日期是1921年7月23日。
黨的歷史上四次法治建設重要會議
建國以來,黨中央召開的一些會議曾多次提到法治建設問題。這其中有四次具有標志性意義。
第一次是在1956年黨的八大提出的,內容主要有兩點:一是由于農業、工商業和手工業生產資料所有制三大改造的實現,社會主義革命已經基本上完成,國家的主要任務已經由解放生產力變為保護和發展生產力,因而必須加強人民民主法制,鞏固社會主義建設秩序。逐步地、系統地制定完備的法律。二是強調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
第二次是在1978年年底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內容主要有兩點:一是提出黨的工作中心要由階級斗爭為綱轉變為經濟建設為中心,與之相應的是,強調必須加強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二是提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十六字”方針,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第三次是1997年黨的十五大。內容主要有七點:一是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二是在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要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三是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四是政府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五是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建立冤案、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六是深入開展普法教育,著重提高領導干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七是法制建設同精神文明建設必須同步推進。
第四次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全面部署。內容主要有三點:一是提出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二是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工作部署;三是提出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是著力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強法治隊伍建設、推進法治領域改革等。
一般說來,一種社會形態下的國家會經歷建立、建設和管理三個時期,法治相應經過革命型法治(為奪取政權服務)、建設型法治(為鞏固政權立法)和管理型法治(依法管理政權和社會)三個階段。這四次會議講法治,第一次主要解決由新民主主義時期的革命法治向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建設型法治的轉變問題,立法是主要任務;第二次主要解決由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極左法治(如“公安六條”)向社會主義改革開放時期的建設性法治的轉變,主要任務依然是立法;第三次主要解決由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建設型法治向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建設型法治的轉變;第四次是市場經濟建設型法治向管理型法治轉變的開始,因為2010年法律體系已經建立,現在主要任務是實施。這次全會通過的決定,是黨的歷史上第一個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與以往相比,其最大特點就是全面且有重點地推進依法治國。因為它要在2010年建立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全面”體現在其內容涉及內政國防外交、治黨治國治軍等,“重點”是如何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建黨歷史小故事
1920年8月,陳獨秀在上海發起成立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早期組織。1920年9月1日,陳獨秀在《新青年》發表的《對于時局之我見》一文中,曾稱“吾黨”為“社會黨”,后來才改稱為“共產黨”。
最早提出“中國共產黨”這一名稱的是蔡和森。1920年8月13日和9月16日,正在留法勤工儉學的他,在給毛澤東寫的兩封信中,詳細地研討了共產黨問題,提出:“先要組織黨——共產黨,因為它是革命運動的發動者、宣傳者、先鋒隊、作戰部。”他在對西歐各國共產黨特別是俄國共產黨考察的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建黨步驟,其中包括“明目張膽正式成立一個中國共產黨”。在此前后,陳獨秀在上海,李大釗、張申府在北京也通過信函討論了黨的名稱問題,決定采用“共產黨”作為中國無產階級政黨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