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不容誅的歷史故事
罪不容誅形容罪大惡極。 易誤解為罪行還沒有達到被殺的程度。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罪不容誅的歷史故事,歡迎大家閱讀。
罪不容誅的歷史故事
西漢時期,河內(nèi)軹縣人郭解為非作歹,隨意殺人,是個兇狠的地頭蛇。他非常狡猾,又有勢力,所以官府也拿他沒辦法。
當時,漢武帝為了抑制地方上的豪強地主,就命令河內(nèi)大戶都遷居到長安北面的茂陵。郭解也在其中,可是郭解在河內(nèi)逍遙慣了,不想搬遷,就打通關節(jié),想留在軹縣。最后,連大衛(wèi)青都替他說情,說郭解家窮,算不上富戶。
可是,漢武帝早就聽說過郭解的事情,堅決駁回衛(wèi)青的求情。他說,郭解能夠買通大,可見不是個窮人,怎能不遷?
郭解搬遷時,光送行者贈送的錢就有一千多萬。一個官員害怕朝廷追究此事,就把這筆錢暫時封存,想等到以后再說。郭解的侄子仗勢欺人慣了,當天就把這名官員殺死。不久之后,這官員的父親也慘遭不幸。官員的家人派人上書,告郭解濫殺無辜。結果,上書人又被郭解的黨羽殺死。
漢武帝得知情況,非常生氣,就對郭解展開調(diào)查。審訊前,辦案人員先問一些知情人,了解真實情況,有的人說郭解好,有的人說郭解壞。沒想到,說郭解壞的人次日全都尸陳街上。
郭解卻百般狡辯,說這些人的死與他無關。審訊的人苦于找不到證據(jù),所以無法定罪。御史大夫公孫弘得知大怒,認為郭解主使殺人顯而易見,就是殺了他都抵償不了他的罪惡。漢武帝聽了公孫弘的意見,終于傳下旨意,將郭解滿門抄斬。
罪不容誅的成語解釋
◎成語釋義
判處死刑還抵償不了他的罪惡。誅:處以死刑。
◎故事出處
《漢書·游俠傳序》:“郭解之倫,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其罪已不容誅矣。”
◎出處譯文
郭解的事情,在于他以平民的身份卻掌握了別人死活,就是殺了他都抵償不了他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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