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的生平簡介
秦檜,字會之,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秦檜的生平簡介,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秦檜的生平簡介:
秦檜(1090~1155)南宋權臣、賣國賊。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進士第,歷官太學學正、職方員外郎、御史中丞。
曾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金軍攻占開封后,欲立張邦昌為帝,秦檜進議狀,主張另立宋朝宗室為帝,反對成立張邦昌偽楚政權,遂被金軍驅擄北去,旋即降敵。秦檜在金廷大倡和議,故于建炎四年(1130)被金將完顏昌放回南宋。
秦檜得宋高宗趙構信用,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主張,罷相閑居。
紹興七年(1137),秦檜任樞密使,與宰相張浚勸說宋高宗收回由岳飛并統淮西等軍的成命,招致淮西軍的嘩變投敵。紹興八年,秦檜重新拜相,力主和議,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詔書。紹興十年,金朝都元帥完顏宗弼領兵南侵,岳飛等軍大舉北伐,屢破金軍,進逼開封,秦檜卻慫恿宋高宗迫令班師(見郾城之戰)。
紹興十一年,宋高宗與秦檜解除岳飛、韓世忠等大權,誣構謀反罪狀,殺害岳飛,與金朝再次簽訂屈辱的和約(見紹興和議)。宋向金稱臣、納貢、割地,金朝規定宋高宗不許以無罪去首相。
秦檜再次任相十八年,獨攬朝政,排除異已,大興文字獄,極力貶斥主張抗金的官員,壓制抗金輿論,篡改官史,獎勵歌頌和議的詩文。他還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經界法,丈量土地,重定兩稅等稅額,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稅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貧民下戶因橫征暴斂而家破人亡。紹興二十五年病死。
秦檜專橫跋扈
秦檜到了后來權勢更加厲害,平時都有幾個軍士,穿著黑衣、手持棍棒站在秦府門口,走過路過的人稍微朝門里看幾眼,就會受到訓斥。曾經生病告假一二天不上朝,另一個執政大臣獨自在朝堂上應答皇上,這位大臣不敢說他什么,只是一直在皇上面前極力贊頌他。第二天秦檜來早朝,突然問這位大臣:“聽說你昨天在皇上面前說了很久?”執政大臣害怕地說:“我只是贊頌您的功德舉世無雙,講完了就退下來了,實在沒講別的。”秦檜嬉笑著說:“太感謝了!”原來已經唆使官員上奏,這位執政大臣剛回到家里,內閣彈劾他的副本已經送到他的家里。秦檜的狠毒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岳飛之死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在西子湖濱岳飛的墳墓旁邊,長跪著秦檜的鐵像,提到岳飛之死,人們沒有不歸罪秦檜的。岳飛的死,據說是因為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岳飛。
紹興十年,岳飛在堰城大破兀術“拐子馬”,乘勝進軍朱仙鎮,創造了收復中原乃至北方更遠地方的條件。然而,宋高宗、秦檜卻以十二道金牌急令班師。岳飛接到詔令,痛心疾首,悲憤萬分,高呼:“十年之功,毀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復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岳飛回臨安后,被解除兵權。不久,被誣入獄,接下來的幾天,岳飛在刑室里領教了“烙鐵”和“老斧凳”等慘無人道的酷刑。岳飛不愧是鋼筋鐵漢,強加在他身上的罪名他一樣也不承認。
岳飛的人格力量確然非常人能比:在岳飛生涯的光輝時刻,南宋另一位中興名將吳玠最為敬仰岳飛,兩人成為至交。有一次吳玠拜見岳飛,特意購置了一位千嬌百媚的美女送給老友以表示敬意。岳飛感謝朋友的盛情,但堅決地拒絕了朋友的“大禮”,理由是“主上宵旰,豈大將安樂時?”(皇上為國家廢寢忘食,我輩怎能尋歡作樂?)皇帝為了嘉獎岳飛的戰功,決定仿效漢武帝和霍去病的故事,在首都為岳飛建造一幢豪華別墅。岳飛堅決推辭,說:“大敵未滅,何以家為!”
皇帝曾請教岳飛天下何時可得太平,岳飛回答說:“文臣不愛錢,武將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當王貴也出來證明岳飛有罪時,岳飛一點也不感到意外,因為王貴曾觸犯軍紀,在雪夜行軍時擅自進入民居避寒,被岳飛責打一百軍棍(岳家軍軍紀“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岳飛不會知道,當秦松黨徒以軍紀事誘令王貴反噬岳飛時,王貴回答說:“大將手握兵權,總不免以賞罰使人,若以此為怨,將怨不勝怨了。”對方又以高官厚祿相誘,說如陷害岳飛就會代替岳飛為岳家軍元帥,王貴依舊拒絕。后來秦檜黨徒意外地找到了王貴的隱私,一旦公諸于世王貴就會身敗名裂(很多名人在少不更事時都犯有這樣的隱私),王貴只好屈服。
在秦檜、張俊和萬俟禼的羅織下、岳飛被判處死刑。他的兒子岳云和張憲也被綁赴刑場腰斬。就算“企圖重掌兵權”實有其事也罪不致死,因為軍人想掌兵權算不上大奸大惡之行。令人痛心的是:除了韓世忠外,朝中沒有一人為岳飛呼怨。
岳飛臨刑那天,杭州城烏云翻滾,天空下起了血雨。
秦檜書法作品
秦檜的書法用筆率意自然,松脫舒暢,結字順勢而就,不滯不板。他把宋體字寫到登峰造極的地步,為印刷書籍提供了極為規范的字體。無疑,宋體字是應用極為廣泛,為傳承文明作出了貢獻的字體。他寫的字不叫秦體字,而叫宋體字。
秦檜是佞臣,卻詩文天下,頗擅筆翰,陶宗儀《書史會要》云:“檜能篆,嘗見金陵文廟中欄上刻其所書‘玉兔泉’三字,亦頗有可觀。”有書輯入《風墅帖》。
相關資料介紹:
秦檜(1090年-1155年),字會之,漢族,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南宋著名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
政和五年(1115年),秦檜進士及第,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宋欽宗時,歷任左司諫、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書金帥反對立張邦昌,隨徽、欽二帝被俘至金,為撻懶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檜逃回臨安,力主宋金議和。紹興元年(1131年),擢參知政事,隨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職,紹興八年再相,前后執政十九年,歷封秦、魏二國公,深得高宗寵信。紹興二十五年(1155),秦檜病逝,贈申王,謚忠獻。
開禧二年(1206年),宋寧宗追奪其王爵,改謚謬丑。
秦檜在南宋朝廷內屬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稱臣、納貢的議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間,他極力貶斥抗金將士,阻止恢復;同時結納私黨,斥逐異己,屢興大獄,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秦檜雖是佞臣 ,卻詩文天下,頗擅筆翰,陶宗儀《書史會要》云:“檜能篆,嘗見金陵文廟中欄上刻其所書‘玉兔泉’三字,亦頗有可觀。”有書輯入《風墅帖》。因為秦檜是千古罪人,因此他本人書法上的成就就被黯淡下去了。相傳,宋體為秦檜所創,因其為歷史罪人,而未被稱為秦體或檜體。流傳與他有關的,還有太師椅與油炸檜(現稱油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