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是誰發明的
紫外線可以用來滅菌,過多的紫外線進入體內會對人體造成皮膚癌。那么你知道紫外線是誰發明的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您精心準備的資料,歡迎閱讀!
紫外線發明人:里特
1801年德國物理學家里特發現在日光光譜的紫端外側一段能夠使含有溴化銀的照相底片感光,因而發現了紫外線的存在。
(1)里特(Johann Wilhelm Ritter,1776~1810)德國物理學家、化學家。1776年12月16日生于薩姆尼茨。
(2)紫外線一般是指波長在 400-180nm之間的電磁輻射線。紫外線和可見光一樣是一種包含著各種波長、相位、振幅的光,具有光的干涉、衍射、色散等現象,屬于“非相干性光”。紫外線也沿直線傳播遵守光的反射定律、折射定律和透鏡成像原理。紫外線是由許多光量子組成的,每個光量于都具有一定的能量,不同波長的光量子的能量不同。紫外線的光量子能量比可見光的光量子能量大。
(3)1801年德國物理學家里特在研究太陽光譜時,突然想要了解太陽光分解為七色光后有沒有其它看不見的光存在。當時他手頭正好有一瓶氯化銀溶液。人們當時已知道,氯化銀在加熱或受到光照時會分解而析出銀,析出的銀由于顆粒很小而呈黑色。
這位科學家就想通過氯化銀來確定太陽光七色光以外的成份。他用一張紙片醮了少許氯化銀溶液,并把紙片放在白光經棱鏡色散后七色光的紫光的外側。
過了一會兒,他果然在紙片上觀察到醮有氯化銀部分的低片變黑了,這說明太陽光經棱鏡色散后在紫光的外側還存在一種看不見的光線,里特把這種光線稱為紫外線。
拓展:
紫外線是指陽光中波長10至400納米(nm)的光線,可分為UVA(紫外線A,波長320~400納米,長波)、UVB(波長290~320納米,中波)、UVC(波長100~290納米,短波)。UVB致癌性最強,曬紅及曬傷作用為UVA的1000倍。uvcN可被臭氧層所阻隔。IR(Infrared)是紅外線,可造成曬紅、微血管擴張、皮膚炎,并促進紫外線的致癌性。紫外線照射會讓皮膚產生大量自由基,導致細胞膜的過氧化反應,使黑色素細胞產生更多的黑色素,并往上分布到表皮角質層,造成黑色斑點。紫外線可以說是造成皮膚皺紋、老化、松弛及黑斑的最大元兇。
紫外線位于光譜中紫色光之外,為不可見光。它能使許多物質激發熒光,很容易讓照相底片感光。當紫外線照射人體時,能促使人體合成維生素D,以防止患佝僂病,經常讓小孩曬曬太陽就是這個道理。紫外線還具有殺菌作用,醫院里的病房就利用紫外線消毒。但過強的紫外線會傷害人體,應注意防護。玻璃、大氣中的氧氣和高空中的臭氧層,對紫外線都有很強的吸收作用,能吸收掉太陽光中的大部分紫外線,因此能保護地球上的生物,使它們免受紫外線傷害。
紫外線根據波K分為近紫外線UVA,遠紫外線UVB和超短紫外線UVC。
短波UVC
短波紫外線簡稱UVC,是波長200~280nm(納米)的紫外光線。短波紫外線在經過地球表面同溫層時被臭氧層吸收,不能到達地球表面。短波紫外線對人體可產生重要作用,因此,對短波紫外線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中波UVB
中波紫外線簡稱UVB,是波長280~320nm的紫外線。中波紫外線對人體皮膚有一定的生理作用。此類紫外線的極大部分被皮膚表皮所吸收,不能滲入皮膚內部。但由于其階能較高,對皮膚可產生強烈的光損傷,被照射部位真皮血管擴張,皮膚可出現紅腫、水泡等癥狀。長久照射皮膚會出現紅斑、炎癥、皮膚老化,嚴重者可引起皮膚癌。由此中波紫外線又被稱作紫外線的曬傷(紅)段,是應重點預防的紫外線波段。
長波UVA
簡稱UVA。是波長 400~315nm 的紫外線。長波紫外線對衣物和人體皮膚的穿透性遠比中波紫外線要強,可達到真皮深處,并可對表皮部位的 黑色素起作用,從而引起皮膚黑色素沉著,使皮膚變黑,起到了防御紫外線,保護皮膚的作用。因而長波紫外線也被稱做“曬黑段”。長波紫外線雖不會引起皮膚急性炎癥,但對皮膚的作用緩慢,可長期積累,是導致皮膚老化和嚴重損害的原因之一。
UVA細分
UVA 可再細分為 UVA-2(320~340nm)與 UVA-1(340~400nm)。
UVA-1 穿透力最強,可達真皮層使皮膚曬黑,對皮膚的傷害性最大,但也是對它最容易忽視的,特別在非夏季時 UVA-1 強度雖然較弱,但仍然存在,會因為長時間累積的量,造成皮膚傷害。特別是皮膚老化松弛、皺紋、失去彈性、黑色素沉淀;UVA-2 則與 UVB 同樣可到達皮膚表皮,它會引起皮膚曬傷、變紅發痛、日光性角化癥(老人斑)、失去透明感。
由此可見,防止紫外線照射給人體造成的皮膚傷害,主要是防止紫外線 UVB 的照射;而防止 UVA,則是為了避免皮膚曬黑。在歐美,人們認為皮膚黝黑是健美的象征,所以反而在化妝品中要添加曬黑劑,而不考慮對長波紫外線的防護。這種觀點已有所改變,由于認識到長波紫外線對人體可能產生的長期的嚴重損害,所以人們開始加強對長波紫外線的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