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儒為國抗?fàn)幍膼蹏适?/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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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聰2
歷史事跡
楊儒,清代鐵嶺人,隸漢軍正黃旗。同治六年(1867)舉人。光緒十四年后任江蘇鎮(zhèn)海道道員,浙江溫處道,安徽池太道,四品卿,駐美公使兼斯尼巴亞(西班牙)和秘魯公使,太常寺少卿,俄、奧、荷三國公使,工部右侍郎。下面一起看下楊儒為國抗?fàn)幍膼蹏适掳?/p>
楊儒是清朝駐俄國公使。1901年,他到任后不久,就開始和俄國政府談判我國東北問題。當(dāng)時,俄國政府借口鎮(zhèn)壓義和團(tuán),派兵占領(lǐng)了東北大部分土地,又想在談判桌上逼迫中國代表承認(rèn)他們在東北的特權(quán),永遠(yuǎn)霸占東北。楊儒堅決不同意,拒絕在俄國人擬定的條約文本上簽字。俄國人威脅他:條約文本已由沙皇批準(zhǔn),一字不能改。你不簽字,就不必談判了。俄中兩國也就無“友好”可談了。楊儒不怕對方的威脅,回答說:“我寧愿與你們決裂,寧愿被我國政府治罪,也決不簽字!我不能出賣祖國的權(quán)益。”
俄國代表又假意安慰說:“你們政府已授權(quán)給你,出了問題責(zé)任也不在你呀!如果你簽了字,貴國政府要治你的罪,我們俄國會出面保護(hù)你的。”楊儒感到受了莫大的污辱,氣憤地說:“你何出此言!我是中國的官員,怎么會尋求你們的保護(hù)呢?那不就太無顏面了嗎?我難道會那樣做嗎?”
楊儒因為擔(dān)憂國事,心情沉重,加上年事已高,一次談判歸來,不慎被雪地滑倒,摔成重傷,一病不起。可是他依然堅持自己的主張,不肯向俄國人屈服。
后來,清朝政府在全國人民的壓力下,同意了楊儒的意見,拒絕簽約。楊儒的斗爭勝利了,他不愧是一位有氣節(jié)的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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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儒公使一開始就明確表示,《奉天交地暫且章程》“干預(yù)內(nèi)政,侵我主權(quán),斷難接受,須重修約稿”。1月17日,沙俄財政大臣維特向楊儒公使口頭提出約稿十三條,楊公使當(dāng)即提出異議。2月16日,俄方在事先未經(jīng)任何溝通的情況下,正式提出議款十二條,逼迫楊儒簽字。楊儒公使以“條款須無損我主權(quán)方可簽字”為前提予以拒絕。為維護(hù)中國領(lǐng)土主權(quán),楊儒公使與沙俄外交大臣拉姆斯多夫的談判前后共有13次之多,每次均由陸徵祥擔(dān)任翻譯和記錄,經(jīng)整理后電告清廷。
陸徵祥回憶說:“這些記錄反映了我國歷史上最悲慘、最恥辱的時代。”對于沙俄外交大臣在談判中提出的主張?zhí)貏e是俄國不但要控制東三省,還要控制蒙古和新疆、俄軍不撤出東三省中國就不能在東三省駐軍等,李鴻章與軍機處竟電告楊儒“全權(quán)定計,朝廷不予遙制”,而楊儒則堅持不簽約。1901年2月5日,拉姆斯多夫約見楊儒,催逼簽字,楊以“未奉朝旨”為由斷然拒簽,然后離開沙俄外交部直接返回使館。楊儒公使面對強權(quán)能夠做到毫不畏懼,但面對腐敗無能的清廷卻束手無策,因此心情一直不好,加上艱難的談判令其身體不支,回到使館下車時不慎跌倒在地,不省人事,十日后以身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