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文化歷史
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 ,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極為重要的朝代,是由戰國時代后期的秦國發展起來的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帝國。那么接下來小編向大家介紹秦朝的文化歷史。
秦二世刻于青銅上的布告使用小篆一般認為,戰國時期的秦國文化落后于山東六國,有“秦,虎狼也”的說法。
秦國統一中國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鞏固其統治,其中包括著名的“書同文”,即將戰國時期各國使用的不同的書寫體統一為后世所稱的小篆,相傳該字體為秦國丞相李斯發明。
前213年,秦統一八年,太子師博士齊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分封制,“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丞相李斯反對,并提出措施:“……天下敢有藏《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秦始皇采納之,下令各郡、縣立即查禁所有《詩》、《書》和諸子百家的書籍,30天內全部焚燒。此即“焚書”。淳于越諫阻焚書,被殺。
次年,方士盧生等人求仙再次不得,懼怕處罰而出逃,又有方士儒生議論朝政。秦始皇大怒,下令搜捕咸陽城內的方士儒生,后來的審問過程中,方士儒生互相告發,共有460余人受到株連,秦始皇下令將此460余人全部坑殺。此即“坑儒”。此后又發生了兩次坑儒事件。
“焚書坑儒”是秦朝為了國家政權安定統一的所執行的政策, 也是對當時中國文化的一次摧殘。“焚書”政策針對當時的書冊文物,只保留對民生以及執政所需的,大量對秦政權無益的珍貴文獻從此失傳,春秋戰國的百家言論在這段時期受到嚴重的摧殘;“坑儒”政策也是第一個被中國歷史所紀錄的國家政權對知識分子大規模的逮捕行為(儒家稱之為“迫害”)。
但同時也有觀點認為“焚書坑儒”對文化的影響并不是很大,主要原因如下:
.所謂焚書,目的是為禁“以古非今者”,對私藏書籍的懲罰措施并不嚴厲。
.所焚書籍為民間藏書,博士官的藏書不包括在內,而當時民間的《詩》、《書》其實并不多。而在項羽擊敗秦軍主力進入咸陽后火燒阿房宮卻使秦國官方珍藏的大批珍貴典籍被焚毀。
.秦至秦二世而亡,真正執行的時間不超過十年,影響不會太大。“焚書坑儒”為何如此出名,關鍵在后世的“獨尊儒術”使儒家思想占據了此后近兩千年中國國家意識形態的統治地位。
盧生者,方士也,也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儒生。當然在當時的情況下,可能會有一些儒生受到牽連,但是“焚書坑儒”是不準確的,有夸張的成份在里面。很多人有這做為秦始皇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就像上面有人說的,真正對中國的文化起到破壞的焚了書的,不是秦始皇,是那個沒有腦子的項羽。方士,在當時也就是道教的先驅吧,那些煉丹,求仙這流,這些人,是儒者也看不起的,但是為什么儒家要為這些人說好話,那是后世的宣傳了,為了統治階級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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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
仁:仁愛。孔子思想體系的理論核心。它是孔子社會政治、倫理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標準,也反映他的哲學觀點,對后世影響亦甚深遠。“‘仁以處人,有序和諧’是孔子思想的原發點,是儒家思想核心之核心。”(陳志歲《載敬堂集》) 仁體現在教育思想和實踐上是"有教無類",春秋時代學在官府,孔子首開私學,弟子不問出身貴賤敏鈍,均可來受教。仁體現在政治上是強調"德治",德治的基本精神實質是泛愛眾和博施濟眾,孔子把仁引入禮中,變傳統"禮治"為"德治",他并沒有否定"禮治",他的"德治"無疑是對"禮治"的繼承和改造。愛人既為仁的實質和基本內容,而此種愛人又是推己及人,由親親而擴大到泛眾。
義
義:原指"宜",即行為適合于"禮"。孔子以"義"作為評判人們的思想、行為的道德原則。“義(誼)者,人所宜也。段玉裁注《說文·言部》曰:‘誼、義,古今字,周時作誼,漢時作義,皆今之仁義字也。’義有君子義與小人義,君子義大我,小人義小我。大我,為大眾、為社會也;小我,撮伙偏黨也,今所謂‘哥們義氣’是也。”(陳志歲《載敬堂集·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