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處死源于什么時候
凌遲處死,是一種古代供罰。“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是我國封建社會死刑中最殘酷的刑罰。那么這一酷刑究竟源于何時呢?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用于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后,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
在中國,關于凌遲的文字記錄,最早出現在唐朝。在房玄齡、魏征、長孫無忌總撰的《五代史志·刑法志》中,有“輕刀臠割”一句,說的就是凌遲。《五代史志》記述的,是晉朝和隋朝之間那段小朝廷頻繁更迭的時代,史稱“南北朝”。其間,河北有個小朝廷,號稱“東魏”。但魏帝無能,大權掌握在高澄元帥手里。高澄是一帥哥兒,鮮卑人和漢人的混血兒,他去江蘇打梁朝,活捉了徐州總督蘭欽子京,強迫他做首席廚師,蘭欽子京不堪打罵,終把高澄殺死在床下。高澄有個弟弟,叫“高洋”,奇丑無比,能征善戰,喜歡酩酊大醉之后去鬧市裸奔。高洋接過哥哥的權柄,把蘭欽子京那伙兒梁朝遺黨“輕刀臠割”,頭顱做成一套精美的酒具。這便是第一次載入史冊的凌遲事件。
后人常說,關于凌遲的記載始于北齊皇帝高洋,這不對。高洋對梁黨“輕刀臠割”之后9個月,他才廢魏帝,另建“北齊”小朝廷。準確地說,凌遲第1次被文字記錄,始于東魏權臣高洋。
凌遲經過混亂的南北朝,又經過短命的隋朝,在傳說中仁慈的唐朝也有記錄。比如說,706年,德靜王武三思私派大法官周利貞去海南定安縣,假傳唐中宗旨意,處決昔日的平陽郡王敬暉,周利貞公報私仇,命人把敬暉綁在大榕樹下,把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不過,唐朝確實別有氣象,懂得一個好的王朝必須慎于死刑,所以745年,也就是李白再婚的那一年,唐玄宗甚至考慮要廢除死刑。遺憾的是,安史之亂改變了一切。叛亂中,燕朝皇帝安祿山在洛陽勸降,常山顏杲卿和軍事部長袁履謙不為所動,被綁在天津橋上,零割處死。有道是,亂世用重典,自安史之亂起,唐史中有了不少凌遲記錄。此時,凌遲仍是私刑,沒有寫入法典,甚至“凌遲”2字尚未產生,只做“臠割”或“剮”。唐滅后,中國大亂,史稱“五代十國”,凌遲盛行。
那個時候,契丹族在北方建立遼朝,第1次把凌遲寫入法典,成為與絞斬并列的公刑。在契丹語里,“臠割”音同“凌遲”,漢族史官在寫《遼史·刑法志》時,第一次將其音譯為“凌遲”。在漢語中,“凌遲”也做“陵遲”,“陵”是土丘,“遲”是動詞,意思是“緩緩刮平”。荀子有言,“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3尺陡岸,空車上不去,百仞高山,車可負重登頂,為啥,因為山坡緩緩。于是,緩緩登山,慢慢割肉,奧妙盡在其中。
在南部中國,小朝廷更替,遍地是酷刑,卻引發了廢止凌遲的第一聲呼喊。946年,后晉皇帝顧問竇儼奏請,死刑只留斬絞兩種,“以短刀臠割人肌膚者”應當禁止。皇帝石重貴準奏,禁用凌遲。不過,心慈手軟的皇帝不久長,第2年,契丹攻打河南,石重貴服輸,后晉滅亡,法制盡廢。此后,歲月荏苒,五代繼續更替,竇儼先是做后漢的中央文獻研究室主任,隨后是后周的立法委員,等到后周元帥趙匡胤黃袍加身,建了宋朝,竇儼又做了教育部副部長,所以他影響了一大批人,以至趙匡胤力糾五代弊政,再次規定重罪只用斬絞,不用凌遲。
1905年4月,清朝兩位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聯合署名,向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提交《刪除律例內重法折》,請求從《大清刑律》中永遠刪除凌遲。出人意料的是,慈禧沒做異議,下旨準行,將凌遲“永遠刪除,俱改為斬決”。
這是伍廷芳和沈家本匯合后做出的第一個驚天之舉,是現代法理與古代酷刑傳統的第一個較量,兩位修律大臣拉開架勢,高屋建瓴,以仁政為坐標系,說明刑法“裁之以義”,終極目標卻是“推之以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