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治藏歷史
明朝治藏歷史是指從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于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關,于北京建立清朝前這段時期內與西藏的關系史。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為"多封眾建、因俗以治"。西藏自古以來便是我國領土不可分割。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明朝治藏歷史,希望對你有用!
明太祖洪武大帝朱元璋圖片
明朝治藏歷史簡述
明朝治藏歷史是指朱元璋1368年建明朝于南京,至1644年清兵入關絲路營行,于北京建立清朝前這期間內與西藏的關系史。據《明史·志第十六》記載,明朝疆域“計明初封略,東起朝鮮,西據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自成祖棄大寧,徙東勝,宣宗遷開平于獨石,世宗時復棄哈密、河套,則東起遼海,西至嘉峪,南至瓊、崖,北抵云、朔,東西萬余里,南北萬里。”文中“西據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時期的史籍中對青藏高原及當地土著的慣稱。
明朝對藏政策主要形式為洪武年間在藏內設置羈縻性質的都司、衛所等軍政機構,封授當地僧俗首領擔任官員,永樂至正德以冊封僧俗首領為主,受冊封者定期朝貢,明朝則給予豐厚回賜。該段歷史具體時間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降明受封,終于崇禎三年(1620年)烏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十五人入朝班貢,歷200余年。有明一代,元朝扶持的薩迦政權勢力逐漸衰微,噶舉派的帕木竹巴政權大體掌握了藏中的政治大權,后期格魯派勢力在固始汗的扶持下不斷坐大,西藏內部各宗派勢力競相發展而鮮有明朝參與。明朝治藏政策常被概括為“多封眾建、因俗以治”。
明朝治藏歷史背景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稱帝,建立明朝。1369年,朱元璋派遣官員持詔諭前往西藏,著令各部歸順明朝。詔書說到朱元璋“命將率師,悉平海內。臣民推戴為天下主,國號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爾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國一統,恐尚未聞,故茲詔示”。同年,明太祖還派遣陜西丞宣布政司的官員許允德前往藏地進行第二次詔諭,“令各族酋長舉故官,至京授職”。
1370年,明朝軍隊攻取洮、岷等州,并進克元朝的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脫思麻宣慰司)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遂降明。元順帝病歿,在此情勢下原先忠于元朝的西北藏族首領陸續歸附明朝。1371年,西藏的世襲封主鎮西武靖王卜納剌(元世祖忽必烈第七子西平王奧魯赤的五世孫)攜帶元朝頒發的印信,率吐蕃諸部首領到南京向明朝納款,表示歸順。明朝收繳了元朝授予他們的印信,分別授予他們為河州衛指揮同知、靖南衛指揮同知,并準予其子孫世襲。屬下官吏也授千戶、所鎮撫等職。1372年,故元攝帝師喃加巴藏卜帶領六十多人赴南京朝見明太祖,表示歸降。喃加巴藏卜被明太祖封為“熾盛佛寶國師”,賜玉印一顆。他還先后兩次向明朝舉薦故元的藏族舊官一百多人,皆被授予各級官職。
1370年年正月,當時控制烏思藏大部分地區的帕木竹巴第悉(帕竹政權首領的稱號)釋迦堅贊(即《明太祖實錄》所記的“故元灌頂國師章陽沙加”)在被明太祖封他為灌頂國師后,遣使入朝,貢以佛像、佛書、舍利。在此之后,藏族地方的大小僧俗首領,也紛紛來到首都南京請封,明朝一律授給他們以新的官職和封號。如指揮同知、僉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帥、招討、萬戶等職,以及國師等封號。對于新封的藏人僧俗首領,明太祖要求他們“自今為官者,務遵朝廷之法,撫安一方;為僧者,務敦化導之誠,率民為善,以共樂太平”。
明朝治藏歷史治藏政策
對于藏區的行政機構設置,明朝先后在西北藏區設立洮、河、岷、西寧四衛,在今甘、青、川部分藏區以及衛、藏地區設置“朵甘衛”和“烏思藏衛”。1374年,復于河州設置“西安行都指揮使司”,同時升“朵甘衛”為“朵甘行都指揮使司”, 升“烏思藏衛”為“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明太祖為此下詔曉諭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