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運動的意義是什么
說到孫中山,首先想起的是辛亥革命和三民主義,其次便是護國運動。那么,聞名于世的護國運動,它有何歷史意義呢?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護國運動的意義是什么,歡迎大家閱讀。
護國運動的意義是什么
1、護國運動是近代由中國資產階級單獨領導的僅次于辛亥革命的又一次革命運動。從云南開始的護國戰爭粉碎了封建帝制的延續陰謀,恢復了共和制。 但是,護國運動并未最終推翻北洋軍閥統治。
2、護國運動的結果,推翻了“洪憲”帝制,推翻了袁世凱,而最終迫使段祺瑞宣布恢復《臨時約法》和國會。因此,護國戰爭是一次勝利的革命戰爭。但是護國運動的勝利果實終于歸于北洋軍閥段祺瑞,國家政權并沒有發生革命性轉移,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地位仍然沒有改變。護國運動是辛亥革命的繼續,打倒了竊國大盜袁世凱,制止封建帝制死灰復燃,再造了共和,挽救了國家,鞏固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它的功績永載史冊。
護法運動和護國運動的區別
護法運動發生在護國運動之后。護國運動發生在1915年,袁世凱竊取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后,企圖在中國推行君主立憲制,從而在12月12日在北京宣布稱帝,改次年的年號為“洪憲”。護國運動由云南軍閥蔡鍔、唐繼堯等人首義,發動了一場反對帝制的戰爭,先后貴州、廣西、廣東等省相繼宣告獨立。最終打敗了竊國大盜袁世凱,保衛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可謂是再造共和。
和護國運動不一樣的是,護法運動的道路布滿了荊棘和曲折。護法運動主要由孫中山領導,先后發起兩次護法運動,第一次護法運動發生在1917年。起因是袁世凱去世后,段祺瑞掌握了北洋政府的大權,他拒絕恢復《臨時約法》,企圖廢除國會。孫中山來到廣州,發起護法運動,成立臨時軍政府。然而,此時的滇系軍閥唐繼堯等人,搖身一變,成為了阻礙護法運動的元兇。滇西軍閥和桂系軍閥聯手,企圖排擠孫中山,最后導致了護法運動的失敗。而第二次護法運動時,孫中山遭到了粵系軍閥陳炯明的叛變,炮轟總統府,使二次護法也無疾而終。
護法運動、護國運動,都是革命黨試圖保衛辛亥革命成果的戰爭,在護國運動中,南方各路軍閥同心一致,反抗封建主義在中國復辟,而護法運動,成為了軍閥爭奪權力、地盤的一個工具,從中反映出了民國初期的軍閥的自私自利,而護法運動的失敗,也標志著中國資本主義革命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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