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中央集權制度歷史
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一起來看看小編給大家精心準備的資料,歡迎閱讀!
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統一六國以后就著手建立和健全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以鞏固其對全國的統治。
皇帝制 秦王嬴政統一全國后,認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稱號已不能顯示他的至高無上的權勢和地位,于是更改名號,把古代傳說中的三皇、五帝的稱號合而為一,號稱"皇帝"。從此,皇帝便成為封建國家最高統治者的稱號。此外,還規定皇帝自稱"朕",命稱"制",令稱"詔",印稱"璽"。廢除子議父、臣議君的"謚法",規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稱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計,以至"傳之無窮"。這些規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無上的權力。
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機關實"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務、軍事和監察。三公之間互不統屬,相互制約,都直接為皇帝負責,使權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設九卿,具體是:奉常,掌管宗廟禮儀;衛尉,掌管皇宮保衛;郎中令,掌管宮廷警衛;太仆,掌管宮廷車馬;典客,處理少數民族事務及外交;廷尉,負責司法;治粟內史,掌全國財政稅收;宗正,管理皇室親族內部事務;少府,掌管全國山河湖海稅收和手工業制造。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襲。
郡縣制 在地方行政機構上,秦始皇徹底廢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戰國時期已經實行的郡縣制推行到全國。郡設郡守、郡尉和監御史,分別掌管政務、軍事和監察。一郡之內轄若干縣,縣設縣令或,此外還有縣尉、縣丞。一縣之內再分為若干鄉,鄉之下有亭、里等,構成了一套嚴密的地方機構。
秦始皇所創立的上述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統治者所繼承。
實行原因
1、經濟根源——維護封建經濟基礎的需要。春秋戰國時期,社會生產力提高導致舊的生產關系解體,秦國商鞅變法確立了封建經濟的統治地位,這種經濟的特點便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封建的個體的小農經濟。這種經濟模式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國家政權,以維護國家的統一和社會的安定,保證小農經濟的生產和再生產,新興的地主階級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權制度來鞏固其統治地位,維護其政治、經濟利益,保護其土地所有制度。這種封建的生產方式決定了中央集權制的建立。
2、社會根源——鞏固、維護國家統一的需要。秦吸取周無子在諸侯割據局面下無能力的教訓,在統一全國后建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維護國家統一。
3、思想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論基礎。秦自商鞅變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為統治思想。韓非子總結諸子百家學說,創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權的政治理論,為秦始皇創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奠定理論基礎。
完善與發展
(1)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演變規律。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我國封建社會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君主掌握國家最高權力,并通過軍政官僚機關管理、控制國家的政體。包括皇帝制、官像政治和中央集權等方面,其基本特征是皇權至高無上和不可分割,皇權不可轉讓,皇位實行世襲,君尊臣卑等。皇權愈來愈尊,臣民愈來愈卑,是古代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發展的總趨勢。
(2)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發展變化
①戰國時期初步形成
戰國時期封建經濟的發展、新興地主階級力量的增長、國家局部統一局面的出現,為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創造了社會條件。為適應新興地主加強專政和保護封建經濟發展的需要,初步確立起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這為秦建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經驗。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韓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權和以法治國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統的中央集權理論悟涵。
②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統一中國后,繼承了商鞅變法的成果并實踐了韓非子的理論,創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它既包括皇帝對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對地方及各級官吏及百姓的控制,從而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在了一起,正式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這對戰國前的分封制來說是一大進步;對于鞏固國家統一、維護封建統治基礎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③西漢鞏固
西漢建立后,實行郡國并行制,導致了王國問題的出現,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面臨嚴峻的挑戰。為解決王國問題,漢景帝在削藩的基礎上,平定西漢七國之亂,收回王國官吏任免權。漢武帝時,又頒布了推恩令及其他舉措,解除了王國的威脅。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議,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終于找到了一種最適合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論基礎。從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體基本定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制度得以鞏固。
④隋唐完善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加強過程中,不僅要伴隨著克服中央與地方的矛盾,而且還要克服君權與相權的矛盾。隋朝實行三省六部制,把原為丞相的權力分散于三省六部。這項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襲并有所發展,從而使中央集權制度得以完善。隋唐以來的科舉制也是與當時政治制度的發展相適應的。唐代三省六部制與科舉制的實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擴大了統治基礎,有利于官僚隊伍文化素質的提高,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善。
⑤北宋加強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來藩鎮割據的教訓,接受趙普的建議,采取“杯酒釋兵權”等舉措,收回朝中大將和節度使兵權,將地方的行政、軍事、財政權力收歸中央,防止地方割據局面的出現,加強了中央集議,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龐大的官僚機構和龐大的軍隊,導致了后來嚴重的社會危機。
⑥元朝新發展
元朝實現了全國性的大統一。為了加強封建統治和對遼闊疆域的管轄,在中央設中書省;地方實行行中書省制度。既是元朝鞏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成功的嘗試,同時又是加強中央集權的新舉措,是對古代郡縣制度的重大發展,對后世產生了深遠影響。
⑦明清達到頂峰
明朝建立后,為處理君臣關系和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在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使秦朝以來的宰相制度走到了盡頭;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地方勢力進一步削弱。明朝還遍設廠衛特務組織,實行八股取士,這是專制主義加強的突出表現。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使我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發展到登峰造極的程度。
中央集權的產生最早由中國戰國時期思想派系之一的法家系統提出君主專制形式所衍生出的一種政治結構,法家代表之一的韓非子在他的論著中認為:在現有社會局勢混亂,割據勢力強大的情況下,需要君王統一國內一切力量來維護統治,這便需要有一個權力集中的政府來輔助君王統治國家,擴大領土。同時在當時社會中農業自然經濟需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發展,同時作為社會中主要生產資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鎮壓農民的反抗,來維護自己對土地的所有權。
秦成為第一個將中央集權付諸實施的國家,公元前3世紀秦國商鞅推行的變法初步確立了中央集權的雛形:將地方一級官員的委任權劃歸中央,并統一了部分物資的流通。這為日后秦有能力統一六國,建立一個統一的國家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當秦帝國正式建立的時候,李斯利用已有的經驗建立郡縣制,并統一地方文字、財經、度量衡,建立了一個實際意義上的中央集權國家。
隋朝時期隋文帝成功的進行了一次中央集權的改革:推行三省六部制,將中央政府的權力進行了劃分,不僅令政府機構效率、職權范圍提高,也使各官員的權力相對分散,保證了皇權的穩定,從而加強了中央集權的穩定性。唐朝在這一改革的基礎之上進一步加深改革,并廣泛推行科舉制度,提高了官員整體文化素質,令平民也有機會成為社會的上層人物,穩定了中央集權后帶來的社會底層不穩定因素。這次成功的改革經驗也傳至中國的周邊國家,加強了這些國家的集權體制。
公元14世紀,中央集權的影響逐步為君主專制所替代,通過設立一些特務機構加強了帝王對政府、社會的管轄,在中國,清朝廢除行省,設立三司,設立軍機處;印度的莫臥兒王朝則在17世紀中葉建立一套極為完善的集權整體,標志著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的發展達到了頂峰。15世紀后期到16世紀初,歐洲許多國家建立了中央集權制。隨著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發展 ,資本的集中要求政治權力的集中,更趨向于中央集權。采用單一制的資本主義國家,多實行中央集權;采用聯邦制的資本主義國家,地方政府雖有相當的權力,但國家大權仍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
隨著19世紀中期后大批的中央集權國家半殖民半封建化的開始,中央集權制遭到近代民主制度的強烈沖擊。尤其是要求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其理念正是對中央集權的全面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實行中國共產黨宣稱代表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號稱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