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密的經濟理論介紹
亞當·斯密(1723~1790)是經濟學的主要創立者。1723年亞當斯密出生在蘇格蘭法夫郡(County Fife)的寇克卡迪(Kirkcaldy)。亞當·斯密的父親也叫亞當·斯密,是律師、也是蘇格蘭的軍法官和寇克卡迪的海關監督,在亞當斯密出生前幾個月去世;母親瑪格麗特(Margaret)是法夫郡斯特拉森德利(Strathendry)大地主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的女兒,亞當斯密一生與母親相依為命,終身未娶。為世界經濟學做出了杰出的貢獻。
亞當·斯密的經濟理論介紹
一、價值論
提及價值問題,亞當斯密指出,價值涵蓋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前者表示特定財貨之效用,后者表示擁有此一財貨取另一財貨的購買力。進一步指出,具有最大使用價值之財貨,往往不具交換價值,水及鉆石是其著名的例子。不過水與鉆石價值之比較是百年之后邊際效用學派才圓滿解決此一問題。
二、分配理論
亞當斯密的分配論,是即勞動工資、資本利潤及土地地租自然率之決定理論。
亞當·斯密
亞當斯密指出,盡管雇主擁有抑低工資的力量,工資仍有其最低水平,此一最低水平是勞動者必須能夠維持基本生活,假定社會工人需求增加或工資基金提高,工資將高于最低水平。就另一角度言之,一國國富、資本或所得增加,將促使工資上漲,工資上漲則促進人口增加。
資本利潤之高低如同勞動工資,決定于社會財富之增減,資本增加固可促使工資上漲,卻使利潤為之下降。亞當斯密指出,假定商人投資同一事業,因為彼此相互競爭,自然致使利潤率降低。
地租系指對土地使用所支付的價格。亞當斯密認為,地租高低與土地肥沃程度及市場遠近有關。
三、分工理論
亞當斯密認為,分工的起源是由人的才能具有自然差異,那是起因于人類獨有的交換與易貨傾向,交換及易貨系屬私利行為,其利益決定于分工,假定個人樂于專業化及提高生產力,經由剩余產品之交換行為,促使個人增加財富,此等過程將擴大社會生產,促進社會繁榮,并達私利與公益之調和。
他列舉制針業來說明。“如果他們各自獨立工作,不專習一種特殊業務,那么他們不論是誰,絕對不能一日制造二十枚針,說不定一天連一枚也制造不出來。他們不但不能制出今日由適當分工合作而制成的數量的二百四十分之一,就連這數量的四千八百分之一,恐怕也制造不出來。”
分工促進勞動生產力的原因有三:第一,勞動者的技巧因專業而日進;第二,由一種工作轉到另一種工作,通常需損失不少時間,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這種損失;第三,許多簡化勞動和縮減勞動的機械發明,只有在分工的基礎上方才可能。
四、貨幣理論
貨幣的首要功能是流通手段,持有人持有貨幣是為了購買其它物品。當物物交換發展到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后,商品的價值就用貨幣來衡量。這時,便產生了貨幣的另一功能-價值尺度。亞當斯密也談到貨幣的儲藏功能、支付功能。但是,他特別強調貨幣的流通功能。
五、資本積累理論
資本累積是大量進行分工必備的另一要素。分工的擴張與生產效率的提高跟資本的總額成正比。資本的累積必須在分工之前進行,因為分工需要使用許多特殊的設備與機械料,在在都需要以資本來購取。分工愈細,工具的需要愈多,資本愈顯得重要。透過分工過程,可增加勞動生產量,提高國民所得,增強國民儲蓄意愿與能力。
六、賦稅理論
亞當斯密提出四大賦稅原則,即公平、確定、便利、經濟。
公平:一國國民應盡可能按其能力以支持政府,亦即國民應按其在政府保護下所享有的利得比例納稅。
確定:各國民應當繳納的稅捐,須確定并不得隨意變更,繳納時期、繳納方法、應付稅額,都應對納稅人清楚宣示。
便利:一切稅捐,都應在最適合于納稅人的時間與方法收之。
經濟:每一稅捐都應善加設計,務使公民繳付國庫以外,在他的財力上受到最少可能的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