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的被殺人數
集體屠殺29萬4921人,任意屠殺403人,暗殺203人,酷刑42人。虜役41人,強奸14人,輪奸5人,強奸致死8人,強盜30人,勒索5人,燒死196人,轟炸死14人,強征服役8人,共29萬5890人。這些數據就是南京大屠殺的死亡人數,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說一南京大屠殺的被殺人數
南京大屠殺(日語:南京虐殺事件、南京大虐殺)是日本侵華戰爭初期日本軍國主義在中華民國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規模屠殺、強奸以及縱火、搶劫等戰爭罪行與反人類罪行。日軍暴行的高潮從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開始持續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開始好轉。據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的有關判決和調查,在大屠殺中有20萬以上乃至30萬以上中國平民和戰俘被日軍殺害,南京城被日軍大肆縱火和搶劫,致使南京城被毀三分之一,財產損失不計其數。
日軍進攻南京中華門
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認定:日軍在南京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為19萬余人;零散屠殺有858案,尸體經慈善機構掩埋有15萬余具。根據該判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于34萬;
根據埋尸記錄:慈善團體埋尸18.5萬,日軍埋尸、毀尸15萬,偽政府和個人埋尸4萬。將這三方面的數字相加,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于37萬。
1946年2月17日的上海《大公報》第二版,標題是《南京大屠殺案首期調查工作結束 慘死同胞約三十萬》,原文如下:
(1)山本部 隊集體屠殺二百人;
(2)大野部隊任意屠殺三人。
(3)中島部隊集體屠殺二十六萬三千八百三十三人,任意屠殺三百六十六人,暗殺一百八十九人,傷害二十人,強奸五人,拒奸致死八人,搶劫勒索三二人,燒死一百七十八人,強制服役三人。
(4)長谷川部隊集體屠殺一千六百人,任意殺害二人,勒索二人,燒死二人。
(5)支那派遣軍任意殺害三人,勒索二人,燒死二人。
(6)西部部隊殺害四人,傷害二人,勒索一人,燒死三人。
(7)畑中部隊集體屠殺五百人,暗殺一人,燒死二人。
(8)特務機關任意屠殺三人,暗殺一人,燒死二人。
(9)特務機關任意屠殺三人,暗殺一人,燒死一人,
(10)金條部隊任意屠殺二人,燒死一人。
(11)日空軍炸死六人。
(12)日海軍任意屠殺十人,暗殺二人,燒死一人,轟炸死五人。
(13)橫口部隊任意屠殺一人。
(14)登一六二九部隊斃死二人,強制服役一人。
(15)箕浦部隊集體屠殺三十八人,傷害一人。
(16)山田部隊任意屠殺二人。
(17)后藤部隊酷刑二人,火毀一人。
(18)一六二五部隊任意屠殺一人,暗殺一人,燒死二人。
(19)多摩部隊有以俘虜作實驗材料罪證。
(20)大熊部隊任意殺害三人。
(21)冢部部隊燒死一人。
(22)石崗(缺)。
【合計】:集體屠殺29萬4921人,任意屠殺403人,暗殺203人,酷刑42人。虜役41人,強奸14人,輪奸5人,強奸致死8人,強盜30人,勒索5人,燒死196人,轟炸死14人,強征服役8人,共29萬5890人。敵商敵儒之各種罪行尚不在內。調查委員會并分函各社團擴大宣傳,再鼓勵人民趕快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