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1912年——1949年),是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簡稱民國。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戰勝國及聯合國五個主要創始會員國之一。民國時期外交呈現了一個國際化與現代民族國家的建立、遵循國際規則與維護國家利益、法理上的獨立與事實上的自主等。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中華民國歷史沿革,希望對你有用!
中華民國版圖圖片
中華民國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是中國歷史上大動蕩大轉變的時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終結階段。
中華民國的建立不同于此前中國的君主王朝,它是經過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斗爭而建立的共和國家。19世紀末年,由于清朝腐敗不堪和資本主義列強侵略的深入,尤其是中日甲午戰爭的失敗,使中國陷入嚴重的民族危機。先進的中國人紛紛探求救亡圖存的辦法。隨著資本主義經濟在中國的發展和西方政治思想學說的傳播,代表新興資產階級的政治勢力開始登上中國的政治舞臺。
以孫中山為首的一批志士仁人首先選擇革命救國的道路。 1894年,孫中山在檀香山組成興中會,提出推翻清王朝,創立合眾政府的主張。興中會的活動一開始便和傳統的王朝更替模式區別開來,而具有新時代的特點。但孫中山的創舉當時還不能為廣大群眾所理解,追隨他的志士,只有百余人。1898年以康有為、梁啟超為首的資產階級改良派發動的維新變法的失敗和隨之發生的義和團運動以及八國聯軍的入侵,極大地刺激了中國社會各階層,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要救中國,必須推翻清政府。于是,孫中山倡導的反清革命迅速地發展成為廣泛的社會運動。20世紀初年,一批公開或秘密反清的革命小團體在國內出現。湖南有黃興組織的華興會,江浙地區有以蔡元培為會長的光復會,湖北有科學補習所,四川有公強會,安徽有岳王會,廣東有群智社等。包括興中會在內的這些小團體,在組織形式上大都受傳統秘密結社的影響,彼此缺少聯系。它們發動的反清起義或斗爭相繼失敗,其領導人紛紛逃往國外。
革命的挫折并沒有使領導人沮喪,相反卻給了他們反思、改組和大聯合的機會。由于孫中山和黃興的聯合倡導,流亡到日本的革命黨人于1905年8月20日在東京成立了同盟會。會員包括十余省的革命黨人。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政黨。孫中山當選為,黃興負責執行部。仿照西方資產階級政黨建立起來的同盟會,以激進的民主主義綱領把小團體參差不齊的政治水平提到新的高度。這個綱領就是孫中山提出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后來由此進一步闡發為以民族、民權、民生為內容的三民主義。同盟會還宣布在未來的民國:“凡為國民,皆平等以有參政權。大總統由國民共舉。議會以國民公舉之議員構成之,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為者,天下共擊之。”這個共和國的藍圖,對長期受封建君主專制壓迫的中國人民有巨大的吸引力。
同盟會成立后,發行《民報》等多種書刊報紙,揭露以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政府禍國殃民的罪行,抨擊康有為、梁啟超等人宣揚的君主立憲主張,鼓動人民加入革命行列。經過與康、梁論戰,反清革命思想日益深入人心。與此同時,同盟會在南方一些省區不斷組織會黨和新軍起義。以武裝起義推翻清王朝,是同盟會推進革命運動的基本戰略。從1906年萍瀏醴起義至1911年4月黃花崗起義,革命黨人前仆后繼,共發動十余次武裝起義。這些起義雖然給清王朝一次次打擊,顯示出資產階級革命派是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但由于起義有脫離廣大群眾的單純軍事冒險傾向,沒能從根本上威脅清政府的統治。而起義的連續失敗,卻使一些革命黨人產生消極情緒,成為此后同盟會上層渙散的重要原因。
武昌首義
20世紀最初的十年,中國社會正處在劇烈動蕩之中,城鄉群眾自發的反抗斗爭如波濤相逐,一浪高過一浪。北方各省民變迭起。長江中下游各省連年發生災荒,饑民成群流入城市,搶米騷動時有發生。為了抵制革命、緩和人民的不滿情緒,清政府舉辦多種新政:練新軍、興學堂、成立各省咨議局、實行預備立憲,等等。
1908年底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后,三歲的溥儀繼位,其父載灃監國。處于風雨飄搖中的清政府,內部傾軋日益激烈。載灃放逐北洋新軍首領袁世凱,組織皇族內閣,企圖把軍政大權收攬到滿族親貴集團手中,從而引起立憲派士紳官吏和北洋軍將領的普遍不滿。
1911年5月清政府下令實行“鐵路國有”。所謂國有,就是奪取民辦鐵路權力,轉賣給列強,而拒不歸還商民已集的股金。這一掠奪措施激起普遍的民憤。在與鐵路權益有密切關系的立憲派士紳和革命黨人的鼓動下,很快形成全國性的保路風潮,以川漢鐵路經過的四川最為激烈(見四川保路運動)。當清政府由湖北抽調新軍入川鎮壓民眾時,武昌新軍中的革命黨人于1911年10月10日起義,一舉攻占總督衙門,并迅速光復漢口和漢陽。新軍協統黎元洪和立憲派首領湯化龍等都歸附革命。黎元洪被舉為湖北軍政府都督。軍政府宣布中國為中華民國,主權屬于人民;號召各省響應革命,推翻清政府。
武昌起義震動全國。各省革命黨人紛紛發動新軍、會黨或商會起義。本來反對革命的各地立憲派紳商多順風駛舵,轉向共和,把他們控制的省咨議局變為鼓動獨立的機關。清政府的封疆大吏有的棄職逃命,有的被迫表示擁護獨立。武昌起義后一個多月,湖南、陜西、江西、山西、云南、 上海、 江蘇、 貴州、 安徽、 浙江、 廣西、廣東、福建、四川等省區先后宣布獨立,清王朝的統治呈現土崩瓦解之勢。12月2日革命軍攻占南京,長江上下游革命勢力聯為一氣,南方各省均告光復。湖北和上海軍政府都倡議組織臨時中央政府。11月30日,各省代表會議在漢口英租界召開,決定在臨時政府未能成立之前,由湖北軍政府代行中央政府職權,并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代表會議還決定臨時政府設在南京,在南京召開大總統選舉會。經過反復協商,革命黨領導人多主張推舉剛剛從海外歸來的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12月29日,十七省代表在南京選舉臨時大總統,每省一票,孫中山以十六票當選。黎元洪當選為副總統,仍留在武昌。1912年元旦,孫中山宣誓就職,定國號為中華民國,改用陽歷,以1912年為民國元年,以五色旗為國旗。
民國肇始
1911年10月10日革命黨人成功發動武昌起義,并在隨后的兩個多月帶動中國各地的革命響應。12月29日,清朝原有的22個行省中業已獨立的17個省,派出代表,推選剛剛返國的孫中山先生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宣誓就職,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正式成立。
1912年1月至3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為臨時憲法,南京為臨時首都。2月12日,在清朝內閣大臣袁世凱等大臣的勸說下,宣統帝溥儀的母親隆裕太后發布退位詔書,“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為一大中華民國”;至此,中華民國正式取代與繼承大清帝國。
1912年4月孫中山辭職,臨時參議院選袁世凱任臨時大總統,首都遷至北京;此后至1928年間稱為“北洋時期”,該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也稱為“北洋政府”。代表中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和巴黎和會的即是北洋政府。北洋時期的中華民國國旗為紅黃藍白黑五色旗,象征五族共和之意。國歌為取自尚書大傳虞舜篇的《卿云歌》,其中名句:“日月光華,旦復旦兮”。
北洋時代
臨時政府正式遷京后,以袁世凱為首的北洋軍閥政權建立起來。袁世凱對內鎮壓國民黨,對外出賣國家主權,孫中山號召武力討袁,“二次革命”發生了。由于國民黨力量渙散,北洋軍力量強大,“二次革命”很快失敗。袁世凱鎮壓“二次革命”后,開始了復辟帝制的活動。孫中山再次組織武力討袁,護國運動爆發,袁世凱被迫取消帝制,在絕望中死去。
袁世凱死后,中國出現了軍閥割據的局面。徐州軍閥張勛以調停“府院之爭”為名,進北京擁戴溥儀復辟,但復辟丑劇只持續了短短的12天。段祺瑞再次執政后,拒絕恢復《臨時約法》和召集國會。為維護共和制度,孫中山倡導了護法運動,但不久也失敗了。
隨著中國資本主義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資產階級強烈要求在中國實行資產階級的民主政治,反對封建軍閥的統治,新文化運動應運而生了。1915年,陳獨秀在上海創辦《新青年》,成為新文化運動興起的標志。“民主”和“科學”是新文化運動提出的口號。新文化運動在社會上掀起了一股思想解放的潮流。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后,李大釗宣傳十月革命,在中國第一次舉起了社會主義的大旗,從而使新文化運動有了新的發展。
北伐與統一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在廣州舉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國民黨“一大”的召開標志著國共兩黨合作的實現和革命統一戰線的正式建立。接著,在中國共產黨和蘇聯的幫助下,國民黨在廣州黃埔建立了陸軍軍官學校,為建立國民革命軍奠定了基礎。
國民黨一大后,全國反帝反封建的國民大革命運動迅速開展起來,廣東革命政府還創辦了培養農民運動骨干的講習所;兩次東征陳炯明后,廣東革命根據地得到了鞏固和統一;第一次東征后,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并將所屬軍隊編為國民革命軍。
為了打倒帝國主義,推翻軍閥統治,統一中國,國民政府于1926開始了北伐。北伐軍勝利進軍,不到半年打到長江流域。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完成二次北伐,攻克北京,改北京市為“北平特別市”(簡稱“平”),并立南京為首都(簡稱“京”)。國民政府所用之“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取代北洋政府的五色國旗(其后東北易幟),并訂于國府的《訓政時期約法》中。“約法”相當于憲法。卿云歌亦停用,改以1924年孫中山在黃埔軍校開訓典禮所撰訓辭“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以建民國,以進大同。咨爾多士,為民前鋒;夙夜匪懈,主義是從。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貫徹始終”為國歌。
根據1924年國民政府建國大綱,“軍政”時期在1928年北伐成功、全國統一后結束,“訓政”時期開始。由于國共內戰繼續,以及日本侵華,直到1946年方訂定中華民國憲法并于1947年頒行,訓政時期始告結束。1936年5月擬定“五五憲草”預備正式立憲。后因中日戰爭爆發,立憲遂向后拖延。當時國民政府主席為林森(1932年-1943年),行政院長為汪精衛(1932年-1935年),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為蔣介石(1932年-)。汪精衛因屢遭國民黨內壓力,后出亡河內,與日本接觸,停止抗日,于1940年在南京另組一個汪偽國民政府。該政府僅獲教廷、意大利、納粹德國、偽滿洲國的承認。汪精衛于1944年病死東京。
抗日衛國戰爭
1937年,日本先后攻陷華北、淞滬、南京,占據中國大量領土,國民政府被迫自南京遷往重慶,展開十四年抗戰的后八年全面抗戰。當時,中華民國所屬國民革命軍投入戰爭計步兵128個師、46個獨立旅﹔騎兵9個師,又6個獨立旅﹔炮兵4旅,20個獨立團,正規軍合計170萬人。
1937年-1945年間,國民革命軍所屬第五軍、第十軍、第十三軍、第十八軍、第二十六軍、第五十二軍、第五十九軍、第七十四軍,新一軍及新六軍總計與日軍共在38,931次小型戰斗、1,117次重大戰役、22場大會戰中較量,傷亡人數高達330余萬人(含1937年至1945年間的補充兵員)。國民革命軍雖因裝備等因素無法取得絕對優勢,但也于臺兒莊、淞滬、長沙、獨山等正規戰,上海、筧橋等空戰中給予日軍重創。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中美英正式對日德意宣戰,中國戰區遂正式成為二戰盟軍反法西斯戰爭戰場。盟軍委托蔣中正任中國戰區(含越南、泰國、高棉,高棉為今柬埔寨、老撾)統帥,派史迪威任蔣參謀長。英國封鎖之滇緬路亦開放向中國后方運補。同時,國軍也派出精銳部隊遠征南方,留下了轉戰緬因、血戰昆侖關等事跡。
1945年8月初,美國在日本廣島與長崎先后投下核武器,日本天皇于8月15日宣布無條件投降。日本帝國于9月2日與盟國簽訂降伏文書,接受《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規定、歸還占領之外國領土。遂即滿洲國瓦解,汪精衛政府覆亡,臺澎諸島后由中華民國進行接收。
戡亂護國
1946年1月政治協商會議在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有利于人民的決議,受到全國人民的歡迎。國民黨雖然也宣布批準政協決議,但提出許多保留條件。接著,在3月間召開的國民黨六屆二中全會上則公然不承認政協會議的約束力。同時對全國人民要求遵守政協決議和反對內戰的活動橫加破壞鎮壓,制造了“較場口事件”、“李聞血案”及“下關慘案”等流血事件。
1946年5月,國民政府從重慶還都南京,國共談判也轉到南京舉行。蔣介石借口共產黨拒絕從蘇北、皖北等地撤退,公然調集二十萬軍隊,于6月大舉圍攻以宣化店為中心的中原解放區,發動全面內戰。
1949年4月21日,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發布向全國進軍令。 百萬雄師強渡長江, 摧毀了國民黨軍的防線, 于23日解放南京。 中華民國在大陸最后一屆反動政府垮臺,宣告國民黨在大陸二十二年統治的結束。接著,解放軍攻占上海、 杭州、 南昌、武漢等城市,共殲滅國民黨軍四十三萬余人,取得了渡江戰役的勝利。殘余的國民黨軍隊紛紛退向兩廣、西南、西北及臺灣等地。蔣介石從幕后走到前臺,在廣州成立國民黨非員會,直接掌握軍政大權,后又退到四川,企圖負隅頑抗。為了徹底消滅國民黨反動派,人民解放軍分路展開追殲戰,席卷兩廣、福建、西南及西北地區。在人民解放軍勝利進軍的形勢下,綏遠、新疆、湖南、云南等省的國民黨軍政人員通電起義。蔣介石帶領余部逃往臺灣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第一次為民國初年。民國建立之初,地方行政區劃設置仍沿清季之制,全國設23省,省下實行省、府(州)、縣(州、廳)三級管理體制。1913年1月,袁世凱政府頒布《劃一現行地方各級行政官廳組織令》,廢除舊有地方制度,改設省、道、縣三級管理體制。全國共分22個省。各省之外。另設5個特別行政區,除在京城設京兆特別行政區外,以山西城以北原來歸化等12直隸廳舊地,以及內蒙古河套內外的伊克昭、烏蘭察布二盟諸』生旗牧地設立綏遠特別行政區;以直隸的原承德、朝陽二府和赤峰直隸州舊地,以及內蒙古昭烏達、卓索圖二盟牧地設熱河特別行政區;以川邊、滇邊毗鄰西藏等處劃為川邊特別行政區;以直隸口北道的獨石、張北、多倫諸地和綏遠的豐鎮、興和、涼城、陶林4縣,以及內蒙錫林郭勒盟察哈爾八旗牧地設察哈爾特別行政區。另有外蒙古、西藏兩個地方及寧夏、青海兩個地區,共32個一級行政區劃。省和特別行政區下設道,道下設縣。對蒙古和西藏地方基本沿用清代舊制。蒙古地區漠南采用盟、旗制,漠北采用部(盟)、旗制,西藏采用宗、豁制。1914年全國計有道92個,1920年增至96個。1914年全國有1740縣,加上旗等縣級機構209個,計1949個三級行政區,到1920年,全國共有縣1885個,另有設治局、旗223個,計2108個三級行政區。
第二次為北伐戰爭勝利后。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根據孫中山先生的建國大綱,在全國廢除道級區劃,實行省、縣二級管理體制。1928年6月21日,改直隸省為河北省,改北京為北平特別市,將京兆原屬20縣并人河北省,將口北道劃人察哈爾。1928年9月5日將熱河、察哈爾、川邊4個特別行政區、寧夏護軍使及寧夏道所轄區域分別改設為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西康5省。同年10月將青海地方和甘肅省西寧道所轄區域改設青海省。1929年1月30日將奉天省改為遼寧省。全國省級機構達到28個,另有外蒙古、西藏兩個地方。1932年國民政府實行首縣制,作為地區召集單位。同年10月普遍創設行政督察區,又稱專區,專區不屬行政區劃,而是省的派出機構。1938年在國統區15個省內設有142個專區,到1947年達到209個。
第三次為抗日戰爭勝利后。抗戰勝利后,國民政府將東三省改為遼寧、遼北、安東、吉林、合江、松江、黑龍江、嫩江、興安9省,同時臺灣省回歸祖國,全國省級單位增至35個,另有外蒙古、西藏兩個地方。1946年1月5日,國民政府承認外蒙古獨立。1947年6月5日,國民政府公布了12個與省平級的院轄市,全國一級行政區劃達到48個。縣級區劃,截止到1947年6月5日,國民政府公布除西藏地方外,全國共有2016個縣,57個普通市,40個設治局,1個管理局,132個旗盟,共計2246個縣級區劃。
1940年前,國民政府將縣分為3等,1940年后則將縣分為6等。
民國年間,還曾出現一些游離于中央政權之外的特殊行政區域,這些特殊行政區域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中國共產黨創建的革命根據地;另一類是日本扶植下的偽“滿洲國”和汪偽“國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