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的史學是怎樣的
歷史學,簡稱史學,是研究歷史如何被編寫,不側重于歷史事件本身,而注重怎樣重新解釋個別歷史學家的歷史觀。從事歷史學研究的人通稱為歷史學家。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南北朝的史學是怎樣的?
南北朝史學簡介
南北朝雖然是一個社會動蕩戰亂頻仍的時代,但在各類學科還是取得了一定發展。接下來談談南北朝時的史學發展狀況。南北朝繼承了漢代以來設官修史之制。宋設著作官(宋齊梁陳時官名及分職屢有更改),負責撰修國史(本王朝史)及帝王起居注。齊始有國史與前朝史之分。北魏亦設著作官及起居令史,使修史官與起居官逐漸分職。北齊始設史館(或稱史閣),為專門修史機構,影響中國日后的官方修史制度。西魏、北周亦設著作官制度。南北諸朝又有大臣監修史書。此外,南朝梁時始行編修武帝、梁元帝的“實錄”,是為唐代開始一朝接一朝修實錄的濫觴。紀傳體斷代史書在南北朝史學仍占一席位。官修的有如沈約《宋書》、蕭子顯《齊書》、魏收《魏書》,私修的有如范曄《后漢書》。
反映社會各種狀況的史書,亦在南北朝盛行。如范曄《后漢書》、沈約《宋書》當中新增“獨行”、“逸民”(或“隱逸”)、“列女”等類傳記各種人物面貌;宗教史籍有慧皎《高僧傳》;記述寺院建筑的有楊炫之《洛陽伽藍記》;地理類著作方面,以酈道元《水經注》為南北朝集大成之作。少數民族歷史亦因五胡各族建割據政權而深受重視,成就較高的有崔鴻《十六國春秋》。
譜學(或叫譜牒學、家譜學)在南北朝門閥政治影響下而大盛一時。各豪族郡望為求鞏固社會地位和政治權利,乃撰修家牒,以彰顯自身血統、門第及婚宦。繼家譜出現后,又有了家譜學的研究,當時便出現“統譜”、“百家譜”等書籍。
南北朝的注史之學,具代表性的有如裴松之《三國志注》。裴注著重資料搜集、補充史事,不再局限于對音訓及解釋史文,對中國的注史方法產生有相當影響。裴松之對史料相互考異,日后史家有所繼承,如司馬光撰《資治通鑒考異》。裴注里又有對前代史家的評論,這推動了中國史學批評的發展。
延伸閱讀
古代時期
史學形成概況:歷史學最早產生于春秋戰國,孔子就已經開始歷史學教育,創作《春秋》著作。到漢朝司馬遷父子建立更加完善的歷史學體系和創作形式,歷史學已經開始成為官方研究重點。東漢的班固就是在專門保存書籍的蘭臺(御史臺)修史,開始官方對史學的控制,禁止私人修史。隨著封建民主制度發展,到晉朝不僅設立官方專業的著作省,也有了專門負責著作、修史的高級官員,同時允許民間修史。官史和私史并存,體現官方立場和人民立場的史學觀也逐漸形成。后世通常把官方和民間都認可的相對客觀、準確的歷史著作作為正史,代表官方史學。
史學名詞可能始出于東晉十六國時期的后趙石勒稱王之年——東晉太興二年(公元319年)。在當時和其后一個半世紀間,并未對它的內涵作出明確的解說。但是,史學擺脫對經學的依附地位,并與傳統的經、律兩學鼎足而立,成為官學中一個完全獨立的部門,這在中國古代史學發展上還是極具重要意義的。后來它有了編纂學、文獻學的內容;至清代乾嘉時期,人們又賦予了史學以歷史敘述技巧和歷史認識方法等內容。
要而言之,在中國古代,人們對史學概念的解說所達到的最高認識水平是:史學是一門關于如何認識、敘述或編纂過去的事件的專門性、技藝性的學問。這種認識與西方近代歷史學家“歷史學是藝術”的界說有異曲同工之妙。在中國古代史學發展史上,作為人類過往社會客觀存在的“歷史”與作為一種專門性學問的人們對它進行認識、描述的活動及其結果的“史學”,最后實現了初步的分離,這是古代歷史學家經過數千年探索的結果,亦是他們在史學認識上的最大成就之一。
近代以來
正因“史學”從“史”的硬殼中脫胎而來,所以,盡管在當代歷史學家看來,“歷史”與“史學”是兩個內涵和本質均不相同的概念,對于它們各自是什么的回答分屬于不同的本體論范疇,但是當人們定義它們時,它們就像是一個雙面怪——兩者交互使用、互相糾結在一起。正如“易”因背出分訓、并行分訓和同時合訓而“一名而含三義”——“所謂易(簡易)也,變易也,不易也”,——“史”因一字多意同時合用亦總有二義,這種情況在近代依然頑固地維持著。
因此,近人對史學的定義,并不比古人高明多少,亦往往不能徹底分割克麗歐女神的雙面性。當定義“史者何”或“歷史何謂”的時候,實際上不是在確定“歷史”的定義,而是在確定“史學”的定義;有時則同時合訓而兼具兩義。如果從歷史本體論角度來分析,難免會把他們的定義當做是從觀念形態上來界說“歷史”概念,從而得出他們的歷史觀本質上屬于唯心主義歷史觀的結論。如果從他們解說的實際內容和文本的整體語境來分析,則不難看出,他們正是從狹義上確定了史學的內涵。例如,近代國學大師、“新史學”革命首倡者梁啟超,在《中國歷史研究法》一書中,就開宗明義地寫道:“史者何?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系,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鑒者也。”這里的“史”,很明顯是指“史學”;而且,《中國歷史研究法》一書所闡述的內容,亦是如何研究歷史的方法問題,而不是論述歷史是什么的問題。當然,多數史家則采用傳統的同時合訓的方法。例如,杜維運說:“一般來講,所謂歷史,不外是以往實際發生的事件(簡言之為往事),或者是以往實際發生的事件的記錄(往事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