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李衛是怎樣的
《李衛當官》是海南電視臺攝制的30集古裝電視喜劇,以清朝康熙、雍正兩朝為背景,講述了目不識丁的李衛運用小人物的機智巧斗各級貪官污吏的故事。那么歷史上的李衛是怎樣的?
李衛(1687年2月2日—1738年12月3日),字又玠,江南銅山(今江蘇豐縣大沙河鎮李寨)人,清代名臣??滴跷迨?1717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后入朝為官,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深受雍正皇帝賞識,歷任戶部郎中、云南鹽驛道、布政使、浙江巡撫、浙江總督、兵部尚書、署理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等職,為官清廉,不畏權貴,不論所任何職,在位時能體察民間疾苦,深受百姓愛戴。李衛于乾隆三年(1738年)病逝,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謚敏達。
早期經歷
康熙二十六年正月初一(1687年2月2日),李衛出生于江蘇豐縣一戶家境比較富裕的人家。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后不久便入朝廷任兵部員外郎一職。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李衛任戶部郎中一職。
平步青云
雍正帝即位后,便立即任命李衛為直隸驛傳道,未到任又改任命為云南鹽驛道。在鹽驛道任上,李衛政績顯著,不久后的雍正二年(1724年),李衛升任布政使,主管全省財政稅賦,但仍然兼管鹽務的職務。雍正三年(1725年),李衛被提拔為浙江巡撫,一年后的雍正四年(1726年),李衛兼任兩浙鹽政使。雍正五年(1727年)李衛升任浙江總督。李衛并無卓越的家庭背景,然而不可否認的是,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不過十年之間,李衛從一個從五品的員外郎閑職,一路擔任各種要職,并最終官居總督,成為朝廷一品要員、封疆大吏,其升遷速度不可謂不快。
緝查私鹽
縱覽李衛的任職經歷,不難發現,其長期主管或兼管一方的鹽政工作。早在雍正即位的第一年,李衛便被任命為云南鹽驛道,一年后升任布政使但仍兼管鹽務工作。兩年之后,已經任職浙江巡撫的李衛又被命令兼任兩浙鹽政使的要職,由此說明,李衛在管理鹽政、緝查私鹽方面,是很在行的。
清代劃分十幾個鹽區,浙江鹽區是其中之一,浙鹽在浙、蘇、皖、贛四省行銷。但清代體制僵化,在浙鹽區靠近兩淮鹽區的地方,不能買就近便宜的兩淮之鹽,只能吃價高的浙鹽,因此導致越區販私盛行,官鹽運銷不暢。李衛加強緝私隊伍力量,重點打擊具有強大組織的大鹽梟。沈氏是著名的鹽梟,其部下數百名,擁有大船數艘,經常擊敗官兵,走私氣焰非常囂張。李衛任用韓景琦,與沈氏斗法,終于將其擒拿。
雍正四年(1726年),面對私鹽泛濫的情況,李衛提出,在浙江私販出沒的“適中孔道”——海寧安鎮設官兵巡緝查私,并令常鎮道及京口,軍標副將等官員督飭將吏水陸巡查,嚴防兩淮私鹽從鎮江府入侵浙鹽行銷區,以此保障浙鹽的銷路。與此同時,堅決打擊鹽梟的肆虐活動。
與此同時李衛及時有效地向朝廷上疏,他認為要治理浙江私鹽猖獗的問題,需要以海寧長安鎮為中心,向外擴散,部署一定兵力,加強巡查。同時奏請朝廷,令副將、城守參將等軍官在江南蘇、松、常、鎮四府周圍安排水陸兵力,隨時緝捕私鹽販賣者。
修筑海塘
在浙江任上,李衛還著重辦理了浙江海塘事宜。海塘即海堤,是江浙兩省沿海居民用來抵御海潮侵襲的重要設施。海塘工程主要集中在江蘇的浙江和浙江的嘉興、杭州、紹興四府,尤以錢塘江口的海寧塘最為險要。李衛很重視修筑海塘,幾乎每年都要奏請整治。雍正六年(1728年)七月,皇帝因不滿意江南總督范時繹對松江海塘改土易石工程的辦理,令李衛赴工查勘,并采納了李衛的修治方案,由李衛同江南督撫稽查治理。海塘工程系由政府財政開支,但所撥款額多不敷用且必須先經奏準,然后興辦。李衛在浙江多方面自籌資金,“除應動用正項之外,皆系每歲設法鹽務等類節省額外盈余陸續抵用”。
善于捕盜
除了緝查私鹽,李衛亦擅長捕盜。雍正六年(1728年),朝廷以“江南多盜”,而地方官又“非戢盜之才”為由,命李衛統管江南七府五州盜案,“將吏聽節制。”李衛通過明察暗訪得知,當時江南盜賊出沒、橫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時任江南督臣范時繹、按察使馬世對諸盜賊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包庇,經常以替身代為受過,使其逃過一劫。李衛得知此情況,毫不徇情上書彈劾。范時繹隨后被解除職務,調離原官職,馬世被發配充軍。
甘鳳池武藝高強,江湖之上名氣很大。他早在康熙時期曾在浙江參加過反對朝廷的“朱三太子案”。雍正時期,又聯系張云如等從事反清復明的活動,并準備于雍正八年秋天舉事。雍正七年(1729年),李衛偵破了這一犯罪團伙。甘鳳池最終被判處死刑。
人物結局
雍正七年(1729年),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太子太傅。 雍正十年(1732年)五月,又被任命為署理刑部尚書。不久后李衛出任直隸總督。乾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1738年12月3日),李衛因病去世,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謚敏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