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節日有哪些
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的另一個黃金時期,而其對于公休規定的寬弛,在中國的休假史上也登上了峰巔。宋代官方每月的例行休假,沿襲唐代,仍然是十日一休沐。那么宋代的節日有哪些?
宋代的節日:兩宋公休日
據宋人龐元英的《文昌雜錄》記載,宋代的節假日,一年有七十六天,其中元日、寒食、冬至各七天,這是傳統的三大節;天慶節、上元節也是各七天;天圣節、夏至、先天節、中元節、下元節、降圣節、臘日各三天;立春、人日、中和節、春分、春社、清明、上巳、天祺節、立夏、端午、天貺節、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秋社、授衣、重陽、立冬各一天。這是北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 年)祠部對休假制度的厘定。
上述這些節假日,加上全年三十六天的休沐日,共為一百一十二天,此外,還有皇帝、皇太后的生日,皇帝、皇后們崩薨的忌日等等,也都有天數不等的休假。當時的忌日假,大忌十五天,小忌四天。宋代大致的公休假日,超過全年的三分之一。
此外,官方也有一些隨機的假期,以及對官員赴外任時的赴任假和任期內的年頭休假等等。在整個宋代,節假日的公休天數在不同的時期有所調整,但主體部分的變化不是很大。
宋代的節日:因事而設節
大中祥符元年(1008 年)正月三日,一塊黃帛飄飄然自天而降,落在了皇宮左承天門的南鴟尾上。如此神異之事,不可等閑視之。于是皇上大召群臣“拜迎與朝元殿”,將其尊為“天書”,并以“天書”降臨的日子設“為天慶節,休假五日”。待到元豐五年祠部對公休規定重新厘定時,“天慶節”的休假又擴為了七日。直至南宋時,才減為三日。此后,老天爺接連垂顧,“天書”又不斷降臨,節日也不斷增加。
宋代以前,官方法定的節日休假基本上都是立足于傳統的民俗節日,殊少脫離深厚而悠久的民俗傳統去人為地設立節日。自唐代起,出現了以皇帝的生日和老子的誕辰而設節的情況,但這基本屬于個別現象,假期也短,并未形成制度體系。而到了宋代,因事設節的現象頻頻而發,在節日體系中突出而醒目,既開創了此類節日制度化的先河,也豐富和完備了官方的節假日體系。
宋代的節日:官吏優游
宋代如此多的休假日,使得官吏們公干時往往頗為稀松。“一月之中,休暇多者殆居其半,少者亦十余日”。對于這樣幸福的生活,清代學者王士禎心存羨慕,感慨系之:“當時京朝官優游如此,此風至明不復有矣! ”實際上此風還未刮到明代,一進入元代,就被蕩然掃除了。
優游而松懈的官員們,有時即便是務公也未必認真。沈括的《夢溪筆談》敘及,朝廷掌管文史等事務的翰林館閣,每天要有一人輪流值夜,但(宋)趙佶《聽琴圖》輪值的官員卻往往托故不去,總是在本人的值夜記錄中寫上:“腹肚不安,免宿。”一來二去,作為值夜記錄的“宿歷”,就有了一個雅號:“害肚歷”。值夜時大家一概肚子不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過多的節假日,難免使得官吏隊伍渙散,影響政務效率。為此包拯給宋仁宗上了道奏折,稱:“每節假七日,廢事頗多,請令后只給假五日。”宋仁宗欽準,因而宋代將有的長假由七天減少為五天,“自此始也”。這位包大人果然公心一片,在后來的民間戲文里他被美化為“日斷陽,夜斷陰”,忙得四腳朝天,日理萬機,若是假期太多了,不免會漏鍘了不少壞分子的人頭。
此后,由于官方“假故稍多”、“有妨機務”,也有一些官員向朝廷提出減少假期的建議,但終究并未影響到宋代公休制度的大局。而近世的節假日公休假的制度體系,便在宋代已基本確定了。
北宋末南宋初,宋朝失去了半壁江山。迫于當時的戰事,官吏的公休制度一度不能正常地實行。但隨著局勢的穩定,南宋劃江而治的日子逐漸太平起來,于是官僚顯達們又悠游起來,絲竹陣陣,歌舞聲聲,“暖風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以前的公休制度,又基本都恢復了。
諸多的節假日,充裕的公余時間,促進了宋代的各種休閑娛樂以及文化活動的豐裕。但是這種節假日頻至的景況,自宋代以后便一路下滑,寬疏的休假優享,此后即不復再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