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協定歷史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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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聰2
民國
雙十協定,又稱為《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簽定于1945年10月10日,旨在結束國共分裂局面,建立民主政權而發表的會談紀要,全稱國共雙方代表會談紀要,是在重慶談判之后兩黨達成的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份協議。
歷史簡介《雙十協定》即《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代表團與國民黨政府代表在重慶舉行談判,經過43天的談判,于10月10日簽署《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
該會談紀要列入關于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政治民主化、國民大會、人民自由、黨派合法化、特務機關、釋放政治犯、地方自治、軍隊國家化、解放區地方政府、奸偽、受降等12個問題。這12個問題中僅少數幾條達成協議,在軍隊、解放區政權兩個根本問題上沒有達成協議。
《雙十協定》公布不久,即被蔣介石公開撕毀。盡管如此,但《雙十協定》的簽訂是有其意義的,教育了廣大人民,特別是中間勢力,使中國共產黨的主張得到了國內外輿論的廣泛同情和支持,使國民黨當局陷入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