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的兵制簡介
魏朝(220年12月10日-266年2月4日),中國正史稱為魏朝,后世史家多稱曹魏,由于之后的北魏被稱作"后魏",于是曹魏也稱為"前魏"或者"先魏",是三國之中最強大的一國。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曹魏的兵制簡介,希望對你有用!
曹魏簡述
隨著漢丞相曹操,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戰略家,對北方的統一和屯田制、租調制的施行,北方社會趨于穩定,生產逐漸恢復。政府修整道路,興建水利,便利了交通和槽運。
恢復的冶鐵業中,水排得到推廣,絲織業也興盛起來。商品交換漸有起色,魏明帝時重新頒用錢幣。洛陽、鄴城都日趨繁華。曹操進駐冀州后頒行租調制。建安二十一年,曹操稱魏王,都鄴。
220年正月,曹操死;十月,曹丕稱帝,國號魏,都洛陽,建元黃初。
魏置司、豫、兗、青、徐、涼、雍、冀、幽、并、荊、揚等州。其中涼州領戊己校尉護西域;幽州地境達于遼東;南部諸州大致依秦嶺、淮河分別與漢、吳相接,魏有戶六十六萬余,人口四百四十余萬。
魏建立后不久,大權旁落。曹芳在位時發生了輔政的宗室曹爽和太尉司馬懿的權力之爭。曹爽重用名士三狗及李勝、畢軌等人,改易朝典,排斥司馬懿。
司馬氏是東漢以來的世家大族,司馬懿本人又富于謀略,屢有軍功。
238年,他率軍平定公孫淵,使遼東歸入魏版圖。249年,又乘曹爽奉曹芳出洛陽城謁高平陵的機會發動政變,處死曹爽及其黨羽,獨攬朝政,史稱高平陵事變。后來,司馬懿及子司馬師、司馬昭陸續壓平了起自淮南的王淩(251年)、毌丘儉(255年)、諸葛誕(257年)的軍事叛亂和其他朝臣的反抗,鞏固了司馬氏的統治。
以竹林七賢為代表的一批玄學名士對司馬氏持消極反抗態度,其中的嵇康被司馬氏以非毀名教和欲助毌丘儉為亂之罪名殺害。他們之中的大部分在魏和西晉初都陸續歸服于司馬氏。當反抗力量都被消滅以后,司馬氏趁時立功,于263年出兵滅蜀漢。兩年后,司馬炎以接受禪讓為名,代魏為晉。
曹魏兵制
三國官制、兵制和東漢官制、兵制比較相似。曹魏的中央軍,分中軍和外軍。“‘中軍’是對‘外軍’而來的,中外軍的區別形成于漢建安時代(196-220),到黃初年間(220-226)都督制成立,中外軍的區分及中外軍的名稱也就正式成立。建安以前,曹操集團只是割據的群雄之一。曹操迎獻帝都許,挾天子以令諸侯,尤其是在官渡之戰打敗袁紹取得冀、并、青諸州以后,他的統治區才漸具國家的規模。這時局面大了,再不能象過去一樣,帶領一支軍隊到處征戰,因之便產生了留屯的辦法。平定一個地方,留部分軍隊駐防,并由一人任統帥統攝轄區內諸軍。這種留屯制,實即魏晉以下盛行的軍事上分區的都督諸軍制的濫觴。這種情形,發生于曹操打敗袁紹占有冀、并諸州之后,到赤壁戰后,三國鼎峙的局面形成,便漸漸固定為一種制度,而且發展為后來的都督制。國家的軍隊既在事實上分了內外,內外的名稱自然也跟著形成,留屯在外的及都督所領的兵,就稱為外軍;中央直轄的軍隊,就稱為中軍。”
《歷代兵制》敘述了魏中軍的發展:“初,曹公自置武衛營于相府,以領軍主之。及文帝增置中營,于是有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并五校統之。”武衛營是曹魏集團最親近的宿衛禁兵,其設置時間,《補三國兵志》說在建安十三年(208)。那時曹操剛做相國,便在相府自置武衛營。當時漢帝的禁兵為數已不多,且在曹操控制之下,武衛營一成立,有所疏漏。“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并五校統之”,也是不確的。事實上,曹魏先后置武衛、中壘、中堅、驍騎、游擊等新五營,歸中領軍統帥;東漢以來北軍的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營,曹魏時期依然存在,但兵員已少的可憐,五校地位已不如武衛等,已無可能去統帥武衛、中壘等新營。
留屯各地的外軍,開始編制很不一致,統帥往往臨時由中央委派和更換。到魏文帝時,情況發生了變化。《歷代兵制》:“黃初三年,特置都督諸州軍事,尋加四征四鎮之號,又置大都督中外諸軍,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諸州軍事,是代表中央分駐各地的軍事長官,所領是不同于州郡兵的中央軍隊。所謂四征四鎮,是指征東、征南、征西、征北與鎮東、鎮南、鎮西、鎮北等稱號,此外還有所謂四安四平的稱號,這些都不是固定軍職,而是臨時贈封的稱號。從這些稱號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諸州軍事的,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中外諸軍即中軍與外軍,“置大都督中外諸軍”,則是以大統帥全國中央軍,大成為曹魏最高軍事統帥。曹魏政權是取代東漢王朝而建立的,開始仍以太尉為最高軍政長官,置大后,太尉最重要的權力被分割,所以陳傅良說大“位太尉上”。
綜上所述,曹魏中央軍的系統是:
|——中軍-領軍、護軍——諸營將校
中央軍-大——|
|——外軍-都督諸州軍事
除中軍與外軍,曹魏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東漢光武帝罷兵募士,郡國兵力十分薄弱。到東漢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據稱雄,兵力轉強,多數州郡的軍隊則逐一消滅或兼并。曹操統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據武裝或被消滅,或被收編,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中央軍,而沒有地方武裝了。當時丞相主簿司馬朗建議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裝,以“外備四夷,內威不軌”。《歷代兵制》:“自納司馬朗之言,復令州郡典兵,但地方州郡長官的權力卻借此大大膨脹起來。所以《歷代兵制》認為,曹魏政權的“兵權外聚于州牧,內歸于大及太尉”。因此后來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緣邊州郡刺史、太守的領兵權,另外派遣大將去鎮守,以免刺史、太守領了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獨修務本之業”。
曹魏兵制,還有屯田兵值得一提,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兩種,是漢代官田出租辦法及邊郡屯田的推廣。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農掌管全國的民屯,典農中郎將負責一州郡的民屯,典農都尉負責一縣級單位的民屯,屯司馬負責一生產單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務是種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獲上繳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實行軍法部勒式管理,應該納入兵制研究的范圍。建安初年開始的屯田,本是為了束縛流民于土地和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軍需;到魏末晉初,統治者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經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毀滅性破壞。兵屯的開始晚于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軍事編制,設立在與吳蜀兩國對峙的邊境,讓士兵且佃且守。東吳也;有與曹魏大體相似的兵。名將:曹氏兄弟(曹仁、曹洪)、夏侯兄弟(夏侯惇、夏侯淵)、許褚、張遼、張郃、徐晃、于禁、樂進,其中后五者并稱曹魏五良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