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農業是怎樣的
農業是指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產業部門,是以土地資源為生產對象的部門。它是通過培育動植物生產食品及工業原料的產業。農業屬于第一產業。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夏朝的農業是怎樣的?
夏朝的農業:夏朝農業文明發展
在夏朝,農業文明有較大的發展。《論語·泰伯》載禹“盡力乎溝洫”,變水災為水利,服務農耕。其實水利技術的應用是黃河流域人民在勞動實踐過程中慢慢積累開發出來的,并非大禹一人所為。傳說禹的大臣儀狄開始釀造酒,夏后少康又發明了秫酒的釀造方法。新石器時代后期中原文化中的龍山文化就有了釀酒的習慣,到了生產力更強的夏朝,釀好酒、飲好酒變成了一種權力和財力的象征。古文獻中記載到的“杜康造酒”、“儀狄作酒”、“太康造秫酒”、“少康作秫酒”等傳說都可以佐證酒在這個時期的重要性。夏商西周時期的酒均為度數不高的糧食酒,并不濃烈。《禮記·玉藻》中記載古人飲酒飲三爵后依然肅靜腦明。為了適應農業生產的需要,探索出農事季節的規律,現代仍舊流行的有時稱為夏歷的農歷可能是在夏朝編成的。畜牧業有一定發展,還有一些專門從事畜牧業的氏族部落。如有扈氏在甘戰敗后,被貶為牧奴從事畜牧工作。三代庶民的主食是由各類谷物做成的粥飯。將黍、粟、稷、稻煮成稀粥、濃粥食用,社會上層則多食干飯,偶食青菜。只有在舉行大型的祭祀活動時才宰牲,禮肉置于鼎內在地下儲藏。在多處二里頭文化遺址都有發現黍殼、稻殼的遺存。
夏朝的農業:二里頭文化
二里頭文化的考古發現證明,夏朝豫西、晉南、陜西等地的農作物主要仍是粟、黍。另外,麻、菽(大豆)也已出現,《史記.周本紀》載,堯時作農師的周祖后稷小時“好種樹麻、菽(大豆),麻菽美”。麻是食用、油用和作纖維用的植物,仰韶文化陶器底部常發現的布紋,被認為是大麻布,山西襄汾陶寺龍山文化遺址和浙山吳興錢山漾良堵文化遺址等地都出土有麻織物,說明早在夏朝以前麻已出現。學者們一般認為中國在新石器時代菽(大豆)就已出現。水稻在新石器時代在長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地區已普遍種植,一般有秈稻(早熟無粘性的稻子)和粳稻(粘性強的稻子)兩種。從二里頭文化遺址看,當時的農具主要是石器,如石鏟、石鐮,以及蚌鏟、骨鏟、蚌鐮和木制耒、耜等。
夏朝的農業生產比過去有了大的發展,《史記.夏本紀》說禹在治水的同時“令益予眾庶稻,可種卑(氵一絲土)。命后稷予眾庶難得之食,食少調有余相給,以均諸侯”。這說明禹在治水的過程之中推廣了水稻等農作物的種植。夏朝農業生產已能提供余糧造酒,《世本》載夏朝“杜康造酒”,“少康作林酒”。二里頭文化遺址發現的酒器有陶制的觚、爵、罌和青銅爵等酒器,說明夏朝確已有酒。
夏朝已有農田的排灌溝渠,《論語.泰伯》載孔子的話說禹“盡力乎溝洫”。《史記.夏本紀》則說禹“浚吠澮致之川”,《集解》注引鄭玄說“吠澮,田間溝也”。這就是說禹疏浚田間吠澮使之達于河流。這里就有排與灌兩方面的問題。
夏朝人們在農業活動中對物候(生物、非生物對節氣、氣候變化的反應)的應用,比以往也有較大的進步。我國對物候的觀察、應用是很早的,《左傳》魯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5年)載稍后于黃帝的少(白皋)(少昊)以鳥名官讓玄鳥(家燕)氏司(掌管)春分、秋分等時節的變化,這與玄鳥春來秋去習性正相吻合。少看白皋以鳥名官的傳說反映出我國原始社會已用物候來區分節氣了。原始社會中以物候指時的經驗留傳于后世,并有所發展,西周至春秋時杞國使用的《夏小正》,講到物候的有60條,其中屬動物物候的37條、植物物候的18條、非生物物候的15條,不但每個月都有物候指時,而且一個月中有幾個物候來指時。這說明那時積累的物候知識已相當豐富。
夏朝的農業:《夏小正》
夏朝可能頒布過歷法,相傳夏禹時曾“頒夏時于邦國”,孔子曾說“吾得夏時焉”。傳世的我國最早的歷書--《夏小正》,有的學者認為就是夏朝的歷書,保留著夏歷的基本面貌。《夏小正》一年12個月都有明確區分,每個月中都有一定的農事活動,對一年12個月的農事活動已有全面安排。這說明,《夏小正》這部中國最早的歷法一出現就是為農業生產服務的。
《夏小正》對一年12個月的農事已有全面安排,頗似后世《月令》。如《夏小正》載每年正月中年初要視察田器(初歲祭耒),準備農具(農緯厥耒),準備春耕(農率均田);二月要在黍田春耕[往耨(you)黍蟬];三月要為麥祈實(祈麥實);五月要種黍、菽、糜;七月粟熟(粟零);九月種麥(樹麥),準備冬衣(王始裘)等。值得注意的是《夏小正》中除了農業之外,還有家畜飼養、其他副業的安排,如正月有孵小雞(雞桴粥)、菜園見韭菜,二月有飼養小羊(初俊羔)、采白蒿(采蘩),三月有整理桑樹枝條(攝桑)、養蠶(妾子始蠶),十一月有狩獵,十二月有捕魚等活動的記載。總之,《夏小正》是一部以安排農事活動為主的中國最早的歷法,其中一些內容是夏朝從事農業活動的反映,因此在探討夏朝農業活動時對此應予以重視。《夏小正》的出現,正是夏朝農業經濟顯著發展的重要表現。
夏朝在中原地區農業經濟發展的同時,其他地區農業經濟也在發展之中,如分布在黃河上流及其支流渭河、湟水流域,時間上大約與夏同時的齊家文化就是如此,齊家文化因1924年發現于甘肅廣河縣齊家坪遺址而得名,時間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其主要遺址有甘肅武威皇娘娘臺、永靖大何莊和秦魏家等350多處。齊家文化的經濟生活也以農業為主,部落、氏族居民過著較穩定的定居生活,主要農作物是粟,大何莊遺址出土的陶罐中就發現了粟。生產工具為石器、骨角器,挖土工具為石鏟、骨鏟,有的石鏟用硬度強的玉石作成。收割谷物多用磨光穿孔的石刀、石鐮。加工谷物用石磨盤、石磨棒、石杵。家畜飼養以豬為主,還有羊、狗、牛、馬等,據皇娘娘臺、大何莊、秦魏家三處遺址統計,即發現豬的下顎骨800多件,說明養豬在經濟生活中有重要作用。
夏朝的北方,約在今內蒙赤峰一帶、遼寧西部、河北北部,分布著一種首先發現于內蒙赤峰夏家店村遺址的夏家店下層文化,碳14測定夏家店下層文化在公元前2300年~前1600年左右,恰在夏王朝統治時期與商朝早期。考古資料說明,夏家店下層文化的部族先民以農業生產為主,過著定居生活。使用的農業生產工具有打制石鋤、磨制石鏟、磨制石刀,谷物加工有石磨盤、石磨棒等工具。
長江中游、漢水流域在新石器時代末期和青銅時代早期,約相當于中原龍山文化晚期和夏朝前期,在屈家嶺文化的基礎上進入了石家河文化階段。石家河文化曾一度被稱為青龍泉三期文化,主要遺址有湖北鄖縣青龍泉、房縣七縣河、天門石家河等,因后者更具代表性,故稱之為石家河文化。碳14測定年代為公元前2400年前后,晚期已進入夏朝。這一文化據說就是古史傳說中的苗蠻集團文化。石家河文化的先民在農業方面以生產水稻為主,在遺址中發現大片紅燒土夾著大量稻殼和莖葉就是明證。發現的農業生產工具有長方形無孔石鏟、打制雙肩石鋤、長方形帶孔石刀、蚌鐮等。家畜飼養業也在向前發展,湖北鄖縣青龍泉遺址發現了豬、狗、羊、鹿的遺骨。各地發現的動物遺骨以豬骨為最多,在墓葬中大量隨葬,說明以家畜為私有財產的現象在發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