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十三經之一:《儀禮》
《儀禮》為儒家十三經之一,內容記載著先秦的各種禮儀,其中以記載士大夫的禮儀為主。共十七篇。內容記載著周代的冠、婚、喪、祭、鄉、射、朝、聘等各種禮儀,其中以記載士大夫的禮儀為主。
《儀禮》的基本簡介
《儀禮》中記載的一套禮儀, 帶有極其明顯的階級烙印。但還不能說所有的儀節全是階級社會的產物,因為其中有些形式是從氏族制時期傳襲下來的禮俗。所以通讀這書,不僅能了解周魯各國貴族生活的一些側面,還可以從中窺探遠古的史影。
比如冠禮,就是由遠古氏族制時期的成丁禮變化而來的。楊寬在《冠禮新探》中說:“成丁禮也叫入社式,是氏族公社中男女青年進入成年階段必經的儀式。按照當時的習慣,男女青年隨著成熟期的到來,需要在連續幾年內,受到一定程序的訓練,使具有必要的知識、技能和堅強的毅力,具備充當正式成員的條件……如果訓練被認為合格,成年后,便可參與成丁禮,成為正式成員,得到成員應有的氏族權利,如參加氏族會議、選舉和罷免酋長等,還必須履行成員應盡的義務,如參加主要的勞動生產和保衛本部落的戰斗等。”到了奴隸制社會,冠禮成為貴族在本族中舉行的“成丁禮”了。貴族襲用了傳統的形式,而賦予了新的內容,舉行這種冠禮的目的是:鞏固貴族組織,加強宗法制度,從而有利于對人民的統治。成員們的權利和義務也都以此為中心。這就和氏族公社的成丁禮有著本質的不同了。
再如鄉飲酒禮,據楊寬論證,認為它起源于氏族聚落的會食制度。這種禮節主旨在于尊長和養老。“周族自從進入中原,建立王朝,多數成為統治階級,其父系家長制已轉化成為宗法制度,原來習慣上應用的禮儀也轉化為維護宗法制度和貴族特權的手段”。鄉飲酒禮就變成在基層行政組織中分別貴族長幼等次的禮節了。
可見《儀禮》書中不僅反映了周代貴族冠婚喪祭、飲射朝聘的生活,而且它還保留了一些遠古禮俗的外殼。
劉邦建立漢王朝,朝儀出于叔孫通之手,他本是秦朝的博士,多采用秦朝的禮儀。叔孫通擬定的那套朝儀,并沒有作為定制。他所撰的《禮儀》,后來沒有人傳習,班固就說:“叔孫通所撰《禮儀》……民臣莫有言者。”《儀禮》雖然在西漢時期立成學官較晚,不為漢高祖、漢文帝、漢景帝們所重視,但此書的傳授始終未斷。自從鄭玄為之作注以后,就更為一般士人所傳習了。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出了許多禮學家,《隋書·經籍志》上著錄了他們的許多的著作。士人們重視《儀禮》一書,自然不能不影響朝廷的制禮作樂的工作。那時官員們的建言、駁難等都以“三禮”為理論根據,《晉書》和南北朝各史的《禮志》、《通典》、《文獻通考》中保留了這方面的大量文字。
盡管《儀禮》十七篇所記儀節制度,遠遠不能滿足后世統治階級的需要,然而各朝禮典的制定,大都以《儀禮》為重要依據而踵事增華。例如,從《大唐開元禮》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編撰者對于禮例的精熟程度,不是精通《儀禮》的人,是難以措手的。
《儀禮》的價值
《儀禮》一書,記載的是先秦的禮儀制度,時過境遷,它是否已經沒有任何價值可言了呢?回答是否定的。
首先,《儀禮》作為一部上古的經典,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此書材料,來源甚古,內容也比較可靠,而且涉及面廣,從冠婚饗射到朝聘喪葬,無所不備,猶如一幅古代社會生活的長卷,是研究古代社會生活的重要史料之一。書中記載的古代宮室、車旗、服飾、飲食、喪葬之制,以及各種禮樂器的形制、組合方式等等尤其詳盡,考古學家在研究上古遺址及出土器物時,每每要質正于《儀禮》。《儀禮》還保存了相當豐富的上古語匯,為語言、文獻學的研究提供了價值很高的資料。《儀禮》對于上古史的研究幾乎是不可或缺的,古代中國是宗法制社,大到政治制度,小到一家一族,無不浸潤于其中。《儀禮》對宗法制度的的闡述,是封建宗法制的理論形態,要深刻把握古代中國的特質,就不能不求于此。此外,《儀禮》所記各種禮典,對于研究古人的倫理思想、生活方式、社會風尚等,都有不可替代的價值。
其次,盡管宋代以后,《儀禮》一書在學術界受到冷落,但在皇室的禮儀制度中,《儀禮》始終是作為圣人之典而受到尊重的。從唐代的開元禮到宋代的《政和五禮新儀》、《大明集禮》,乃至《大清會典》,皇室主要成員的冠禮、婚禮、喪禮、祭禮,以及聘禮、覲禮等,都是以《儀禮》作為藍本,加以損益而成的。
再次,由于佛教的傳入,使民間的傳統生活習慣發生很大變化,如果聽之任之,則中國的傳統文化將有全面佛教化的可能。宋代的有識之士如司馬光、朱熹等,意識到《儀禮》中的禮制是中國儒家文化的典型,如果它從中國社會徹底消失,那將是儒家文化的徹底消失。他們順應時勢、對《儀禮》進行刪繁就簡,取精用弘的改革,摘取其中最能體現儒家人文精神的冠、婚、喪、祭諸禮,率先實行,并在士大夫階層中加以提倡,收到了比較積極的成效。可見,《儀禮》在宋代時還起過捍衛民族文化的作用。
最后,《儀禮》在在今天還有沒有價值可言呢?回答是肯定的。但這并不是說要恢復《儀禮》的制度,而是說應該利用《儀禮》禮義中的合理內核。《儀禮》中的許多禮儀,是儒家精心研究的結晶,有許多思想至今沒有過時。對于這一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我們應該保持應有的尊重,并以科學的態度加以總結,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所用。今禮之中有古義,人們不自知罷了;古禮也可以今用,這正是我們應該象王安石、朱熹那樣,認真研究的課題。有關《儀禮》中的禮儀,我們將在后面作比較詳細的介紹,此處從略。
影響
《儀禮》所記的儀節制度,予后世的影響是十分深遠的,冠婚喪祭各種禮節一般都為后世承襲,只是細節上略有增減而已,鄉飲酒禮一直到清朝道光年間才因經費問題而廢止。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儀禮》中的喪服篇。從魏晉以迄清末,禮制介入了法制,各個王朝的法典,都是以儒家學說為指導思想和立法根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根據喪服篇中的“五服制度”規定,實行了“準五服以治罪”的原則(《晉書·刑法志》)。可以說,《喪服》是篇極為特殊的歷史文獻,從干預生活的直接性、深刻性、廣泛性、持久性這些方面來講,簡直是無與倫比的。
近代學者張洪之曾稱,“象傳兩語,可括《儀禮》全書。禮云: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防患也。”上下之辨,之所以可以概括《儀禮》全書,在于它關乎個體各自的位與德,也是人們謹守各自的職分與修養德業的根據,禮正是通過尊卑上下原則來使社會中的眾多個體各安其分的。司馬光在對“辨上下”的闡釋中,稱“履者,人之所履也。民生有欲,喜進務得而不可厭者也,不以禮節之,則貪侈無窮。是故先王作,為禮以治之,使尊卑自等,長幼有倫,然后上下各安其分,而無覬覦之心,此先王制世御俗之方也。”如果說履卦的象辭所闡明是“辨上下”的尊卑原則,那么,是《序卦》所闡明的則是履卦對禮的踐履原則。《序卦》稱:“物畜然后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者,禮也。”這就明確地將履與禮對應起來,《荀子》稱“禮者人之所履也”,也正強調了禮的踐履原則。
隨著封建制度的覆滅,《儀禮》及其派生禮典所記錄的一系列儀節就失去了社會憑借,從而剝奪了它實踐的可能性,但《儀禮》一書的仍然有教高的史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