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行政區劃
宋朝行政區劃,實行州、縣二級制。在少數民族地區,繼承了唐朝羈縻州縣的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同時在地方設置路,路是直轄于中央并高于府、州、軍、監的一級監察區。至道三年,共分十五路,后析為十八路,又析為二十三路。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宋朝行政區劃。
唐朝監察機構道的劃分是以山河地理為主要原則的,宋朝路的劃分則是在唐朝的基礎上,兼顧了經濟和人文的差異性,從而更加科學。唐中葉后,道實際上已名存實亡,節度使所轄之地雖不少稱道,但道制監察機構已混亂不堪,這為宋代改革為路制準備了條件。由于南方經濟的迅速發展并超過北方, 南方的版圖得以進一步細化,尤其是古揚州地區, 江西、 福建已經和今天的版圖差不多了, 吳越地區獨立為兩浙路,以徽文化為核心的皖南及周邊地區為江南東路,淮河下游為淮南東路。華東地區這樣合理的劃分,即使在今天而言,無論是從地理、風俗、語言、經濟形態來說,都是極具參考價值的!
事實上,宋之路不似唐之道,路為行政機構,有明確的帥司憲司漕司治所,唐代的道只是監察區,并非行政機構;因此,把唐代道制監察區劃和宋代路制行政區劃歸為一個時期,是不適宜的。
宋朝行政區劃:路
宋初力平群雄,疆域區劃難以顧及, 太宗因襲 唐朝舊制 ,略事改革,分全國為13道:河南道、關西道、河北道、河東道、淮南道、江南東道、江南西道、隴右道、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東道、劍南西道、嶺南道。但不久,在993年(淳化四年)把全國又合并為兩京(東京、西京)10道;去隴右、山南東、山南西三道,并劍南東、西道為一;改嶺南為廣南道;增設兩浙道。但第二年即廢,于是正式廢去道制,改為路制。
其實在宋太宗初年,979年(太平興國四年)已設21路,第三年后又為19路,989年(端拱二年)改為17路,992年(淳化三年)有16路??梢姡诖净迥暌郧暗?5年中,宋太宗一直實行“道”、“路”并存的行政區劃制。淳化五年后,全國設路也未有定規。在997年(至道三年)始定天下為15路:京西路、京東路、河北路、河東路、陜西路、淮南路、江南路、兩浙路、福建路、荊湖南路、荊湖北路、廣南東路、廣南西路、西川路、峽西路。1020年(天禧四年)增至18路,宋真宗分西川路和峽西路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4路,分江南路為江南東路和江南西路。1074年(熙寧七年)增至23路,宋神宗分淮南路為東、西兩路,分陜西路為永興軍、秦鳳兩路,分京西路為南、北兩路,分河北路為東、西兩路,分京東路為東、西兩路。1085年(元豐八年)頒行的《元豐九域志》,即依據23路的行政區劃制編寫的,京畿所在的開封府則不在23路之列。
1105年(崇寧四年),宋徽宗將國都開封府置為京畿路,合稱為24路。1122年(宣和四年 ),宋徽宗與金聯盟,約定滅遼后,金將燕云16州歸還宋朝,因而宋擬置 燕山府路和云中府路。但金滅遼后失約,所以北宋末年號稱擁有26路,實際上還是24路。
南宋政治經濟中心轉移至兩浙東路,1142年( 紹興十二年)分路16:兩浙東路、兩浙西路、江南東路、江南西路、淮南東路、淮南西路、荊湖南路、荊湖北路、京西南路、廣南東路、廣南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嘉定元年(1208年)宋寧宗改為17路,把利州分為東、西兩路。
宋朝行政區劃:府(州)
宋代路下為府、為州。府雖與州同級,但地位要略高于州。當時,國都、陪都,皇帝誕生、居住和巡游過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為府,情況與 唐朝很相似。據《元豐九域志》記載:1085年(元豐八年)時,全國有府14、州240。
宋朝行政區劃:軍、監
兩宋的行政區劃中還出現一些新單位——軍、監。軍始于唐,當時稱 軍鎮,屬軍事系統,多設在邊區,只管軍隊不管民政。五代時,軍不僅管兵馬,也轄有土地、民政,但各軍、監皆不轄縣。在宋代,軍則演變為地方行政區劃單位。監是國家經營的礦冶、鑄錢、牧馬、制鹽等專業性的管理機構,五代初已開始出現,但也在宋代才演變成地方行政區劃單位。
宋代的軍、監有兩類:領縣的或不領縣的。領縣的軍監與府、州同級,都隸于路,但實際地位則要低于府和州;不領縣的軍、監與縣同級,同隸于府或州。所以,宋代縣級以上、路級以下的區劃單位有府、州、軍、監四類,縣一級的區劃單位有縣、軍、監三類。據《元豐九域志》記載,北宋全國有軍37、監4、縣1255。
宋代的行政區劃,最高一級為路;實施的三級制,最基本的是路—州—縣;州級單位有府、州、軍、監,府地位最高,州次之,軍、監更低;縣級單位有縣、軍、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