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罰之蒸刑
中國古代最殘忍刑罰蒸刑,從紂王開始就有了,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推薦的古代刑罰之蒸刑相關信息,希望各位看官能感興趣哦。
古代刑罰之蒸刑:
蒸饅頭、蒸年糕、蒸餃子就聽多了,萬萬沒想過,古代還有蒸人這種酷刑,稱之為蒸刑。
蒸刑在我國很早之前都有。據歷史記載,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于羑里的時候,西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為紂王當車夫。紂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鍋里“蒸為羹”,賜給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紂王得意地對別人說:“誰說西伯是圣人?他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還不知道呢!”這是古代蒸人的最早的事例。
蒸人的大鍋古時叫做鼎或鑊。都是用銅或鐵鑄成的,不同的是鼎有三只足,鑊無足。《淮南子·說山訓》篇有“嘗一臠肉,知一鑊之味”之語,高銹注:“有足曰鼎,無足曰鑊。”顏師古也說:“鼎大而無足曰鑊。”因為烹人要用鼎或鑊,所以,古時就把這種酷刑叫做鑊烹、鼎鑊或湯鑊。如《漢書·刑法志》說“陵夷至于戰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顛、抽肋、鑊亨(烹)之刑”,《舊唐書·魏元忠傳》說:“既誅賊謝天下,雖死鼎鑊所甘心”,《史記·廉頗藺相如傳》說“臣令人持璧歸,知欺大王之罪當誅,請就湯鑊”。
春秋時,周室衰微,諸侯混戰,法制沒有規定,那時的國君將人處死,常采用蒸的方法。周夷王在位時,齊哀公因紀侯在周室進讒言,而被周夷王用大鼎蒸死。公元前五四七年,宋國太子痤被成公囚禁,自縊而死,后來成公知道太子是無罪的,非常懊悔,就烹殺撥弄是非的寺人伊戾。周敬王四十一年(公元前479年),楚國的白公逃到山中自縊而死,白公的學生微子抓住了石乞,問他白公死的地方,石乞無論如何也不肯說,微子就把石乞烹死。晉公子重耳流亡到鄭國時,鄭國有個叫被瞻(有的書作叔瞻)的臣子勸鄭文公殺掉重耳,鄭文公沒有聽從。后來重耳歸國即位,就是晉文公,他率軍攻打鄭國,指名要被瞻這個人,以報昔日之仇。被瞻向鄭文公請求把自己交出去,來解救國家的危急,鄭文公說:“這樣做,我的罪過就太大了。”被瞻悅:“死了我一個,可以保全社稷,臣甘心情愿。”于是,鄭文公派人把被瞻送到晉國軍營中。晉文公命令準備好大鼎,要烹被瞻,被瞻用兩口手按著鼎的銅耳,不肯進去,大聲叫道:“晉軍將士們,都聽我說,當今世界上再沒有像我被瞻這樣的忠實于國君的人了。可是,忠于自己的國君,只能落個挨烹的下場啊!”晉文公聽了他的叫喊,被他的忠誠和勇敢所感動,就改變了主意,向被瞻道歉,并宣布撤軍,同時把被瞻送回鄭國。
被瞻因忠勇而免遭鼎烹之刑,后世傳為佳話。戰國時,卻有一位賢明之士因忠于國君而被烹,為后世留下千古遺憾。此人是齊國人,名叫文摯,醫術及其高明。有一年,齊泯王生了一個惡瘡,派人到宋國請文摯(當時文摯游歷至宋)。文摯歸國,診察了泯王的病情,私下對太子說:“大王的病我是可以治好的,但治好了他的病,他也一定要殺死我。”太子大驚,問為什么,文摯說:“大王長的這個惡瘡,必須讓他發一場雷霆之怒,才能治好,否則就沒有救了;但要使他發怒,我就犯下死罪了。”太子向他叩首求告說:“先生只要能治好父王的病,我和我的母后一定要以死在父王面前為你表白,父王一定會看在母后和我的面上,赦你無罪,請先生不要擔心。”文摯說:“既然如此,我就是被大王殺死,也沒什么說的了。”于是,文摯叫人報告齊泯王,說某日某時文摯前去治療。結果到了約定的時間文摯卻故意不去,泯王心里有些不高興。這樣共約定了三次時間,文摯都沒有去,泯王已經非常生氣,這時,文摯來了,他不脫鞋子直接上到了泯王床上,踩著泯王的衣服,問泯王病情如何。泯王怒形于色,不理睬他,文摯又故意說氣話沖撞泯王,泯王怒不可遏,叱罵文摯,讓他滾開。文摯走后,泯王的病情就輕了許多,又過了幾天就完全康復。泯王痛恨文摯對自己無禮,決定把他活活烹死。太子和王后極力向泯王求情,泯王十分固執,說什么也不答應,堅持非烹文摯不可。臨刑時,武士把捆住了手腳的文摯抬起來,臉朝上放到大鑊中,加柴點火,燒了三天三夜,文摯不但沒有死,而且連面色都不變。泯王非常驚異,親自到鑊邊觀看。文摯說:“如果一定要我死,為什么不把我臉朝下?那樣就斷絕了陰陽之氣,才能使我絕命。”泯王命令把文摯的身體翻過來,這才把他蒸死。這個故事肯定有虛構的部分,因為文摯即使有神奇法術或特異功能,也不能能在沸水中停留三天而不死。古人這樣傳說,表現了對忠臣義士的景仰和崇敬,也含有對齊泯王的庸鄙無能的嘲諷。
齊泯王的祖父齊威王也曾施用過烹刑。當時阿大夫荒于政事,治下境內百姓貧苦,阿大夫卻賄賂齊威王左右的人為他說好話。威王查明實情,將阿大夫和左右為他說好話的人一同烹死。
戰國時,蒸人的事例也不少。其中人們比較熟悉的是樂羊怒啜中山羹的故事。樂羊在魏國做,率兵攻打中山國,樂羊的兒子當時正在中山國,中山的國君就烹死樂羊之子,制成肉羹派人送給樂羊,并且明確告訴他這是他兒子的肉。樂羊坐在軍帳中,接過肉羹喝光了一大杯,表示攻打中山的決心毫不動搖,結果很快滅掉了中山國。魏文候聽到這些情況,對身邊的一位大臣堵師贊說:“樂羊吃了自己兒子的肉,這都是為了我啊!”堵師贊回答說:“樂羊連兒子的肉都敢吃,還有誰的肉他不敢吃呢?”魏文候理解了堵師贊話中的意思,雖然對樂羊的功勞給予了獎賞,但卻從此時樂羊起了疑心。
秦漢之際,蒸刑常用。尚鞅變法時增加肉刑,把鑊烹規定為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秦末楚漢戰爭期間,劉、項雙方都愛用蒸刑。周苛為劉邦守滎陽,被項羽俘虜,拒絕投降,頂羽就烹殺周苛。成皋之戰時,項羽抓到了劉邦的父親劉太公,把他放在一個肉案子上,旁邊架起大鍋,傳話給劉邦說:“你不趕快過來投降我,我就蒸死太公。”劉邦回話說:“我和你當初一同擁立楚懷王,約定以兄弟相稱,因此我的父親也就是你的父親。今天你如果一定要烹你的父親,就請你分給我一杯肉羹吧!”項羽聽了這番話,覺得烹死劉太公也無濟于事,就沒有這樣做。劉邦派酈食其去游說齊王田廣,讓他歸順,酈食其剛見到田廣,寒心已率大軍攻占齊地,田廣大怒,就烹死酈食其。后來韓信被誅,劉邦得知蒯通曾慫恿韓信謀反,就抓到蒯通,要蒸他,蒯通說:“夏桀的狗見了堯也要狂吠,并不是因為堯不好,而是因為堯不是它的主人。我當初為韓信出謀劃策來反對您,和桀犬吠堯的情況一樣。”劉邦就赦免了蒯通。
漢景帝的兒子廣川王劉去性情殘暴,他和他的王后陽成昭信一同謀害姬人陶望卿,陶望卿被逼無奈,投井而死。昭信叫入把陶望卿的尸體打撈上來,肢解成碎塊,放在大鑊中,加上桃灰和毒藥一起煮,并且把其他姬妾都叫到跟前,親眼看著陶望卿的肉和骨頭在湯中銷化干凈。這雖然不是活煮,但其殘忍程度也實在駭人聽聞。
東漢末年,董卓作亂,他俘獲穎川太守李旻及其好友張安,要把他們活活烹殺。李、張二人臨入鼎時說:“不同日生,乃同日烹。”他們在臨死之前還有心說出這樣的詼諧之言,態度雖然從容不迫,但卻含有深沉的凄慘。
漢代以后,蒸刑并未絕跡。十六國時,后趙石勒擒獲劉寅,當即將他置于鑊湯中煮死。南燕主慕容超曾下詔提議恢復秦時的車裂、蒸刑等酷刑,群臣議論時意見不統一,結果沒有正式實行。東魏孝靜皇帝武定八年(550),常侍侍講荀濟與華山王大器、元瑾等密謀除掉高歡,高歡覺察,將孝靜帝幽禁于含章堂,將大器和元瑾等烹殺于市。北齊后主高緯武平六年(575),三月三日,在都市烹殺妖賊鄭子饒。這些,都見于正史記載。
隋代以后,朝廷頒布的刑法正式規定的死刑只有絞、斬、凌遲等,但烹作為一種非正式的刑罰一直有人使用。五代時,后唐明宗長興年間,姚洪奉朝命率數千人戍守閬州,被叛將董彰拘禁,不肯屈服。董彰叫人架起大鑊,添滿水燒得滾沸,讓十名壯士割姚洪的肉放在鍋里煮而食之。姚洪至死大罵不絕。這是將人一邊凌遲一邊烹,比烹煮整個活人更慘毒。
南宋初,秦檜專政,殘害忠良,他也用過烹人的刑罰。直到清末,杭州古代藩屬舊址東側射堂庭院中,還保存著一只大鐵鑊,上寬下窄,直徑四尺,深二尺多,原有鐵蓋,后失落。據傳說,這只鑊就是當年秦檜烹人用的。但秦檜當時曾經烹過何人,史書未見記載。
上述種種蒸刑,都是用水煮,這符合“蒸”字的本義,《釋名》早有“煮之于鑊曰烹”的注解。但是,歷史上也有用油炸人的酷刑,這也叫蒸,或者叫油蒸。南朝梁時,侯景亡命東魏,后來又南奔,高澄命令部下抓到他的妻子,先剝下面皮,然后又用大鑊盛油把他們煎死。清末學者俞樾講過一個故事,說四川巴縣有一名武生,自恃拳勇,武斷鄉曲,有一天他做夢被閻王抓去,讓他受地獄里的種種酷刑,其中就有油炸。俞樾寫道:“(冥王)乃命獄卒,以鐵叉叉入油鑊中,頃刻肌膚糜爛,臟肺焦灼,苦不可言。”這雖然是夢境,卻能反映出用油烹人的那種慘狀。現實中確有這樣的事例。明初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占領南京,大肆殺戮建文朝臣,其兵部尚書鐵鉉割鼻之后處死,仍不解恨,又命令把鐵鉉的尸體投入大鍋中,讓武士用鐵叉翻轉鐵鉉使他面朝朱棣,以示謝罪之意,但怎么也不能把他翻轉過來,正在搗騰時,突然鐵鉉尸體爆裂,滾熱的油四處飛濺,武士們慌忙散開,這才作罷。鐵鉉的尸體也在頃刻之間焦黑如炭了。
五代十國的刑罰歷史:
五代十國的建國者多是唐代末年割據一方的節度使,他們能建立政權是因為手中擁有強大兵力。因此在建國以后,為了鞏固統治,他們都設法削弱地方實力,強化禁軍力量。禁軍除了用以捍衛京師和皇宮外,還被派駐各地,藉以牽制和削弱藩鎮的實力。朝廷還頻繁調動節度使,更換其駐地,以防止他們長期占據一方,形成割據勢力。
無奈社會動蕩,土地兼并不斷加劇,廣大民眾流離失所,生活日趨貧困,階級矛盾和社會問題異常尖銳。五代十國時期各個政權都一改唐朝法律的寬平傳統,轉而采取重典治亂世政策,科刑普遍加重,既繁雜又殘忍。例如:對賊盜行為往往集眾決殺,并常常使用決重杖一頓處死等酷刑,甚至以刺字和斷足的方式復活了上古時期的肉刑。藩鎮割據,軍閥當政,司法審判權落入軍人之手,司法狀況極為黑暗。
各有各的法,各有各的罰
五代十國究竟亂到什么程度?就連《新五代史》每發論必以“嗚呼”開端,稱“五代之亂極矣”!單就北方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而言,五十四年中換了十四個皇帝,分姓八姓,坊間甚至流傳“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只要有機會,都可以穿龍袍過皇帝癮。
中原地區的五代政權比較注重立法。
后梁開平四年(公元910年),編定《大梁新定格式律令》103卷。后唐同光二年(公元924年),仿唐朝后期《大中刑律統類》,編定《同光刑律統類》13卷;后又制編《天成格》3卷、《清泰編敕》30卷。后晉天福四年公元(939年),編定《天福雜敕》31卷。后周廣順元年(公元951年),編定《大周續編敕》2卷;顯德五年(958年),又編定《大周刑統》21卷。
十國中的吳國有《格令》,南唐有《升元格》。
五代十國時期立法有個特點,最高統治者針對具體人或事直接發布命令決斷,這種命令稱為敕,具有至高無上的法律效力。敕雖然法律效力很高,但不具有普遍適用性,起初并不是具有相對穩定性和普遍性的法律。后來皇帝的“敕”越來越多,朝臣將零星發布的散敕加以整理匯編,形成“編敕”,使敕上升為一般法律形式的立法程序。這樣皇權就植入立法活動中。
再就是確定“刑統”的法典體例,更便于司法官審案引用。據《舊唐書·宣宗紀》,唐宣宗大中七年(公元853年)五月,左衛率府倉曹張集律、令、格、式,條件相類1250條,分121門,編成《大中刑法統類》。開創了一種新的法典編纂體例,即把律文按性質分門別類,然后再把性質相同的令、格、式附于相應的律文之后。后唐《同光刑律統類》、后周《大周刑統》及北宋《建隆刑統》均以“大中”為所本。
五代十國時期刑罰空前酷烈,大致講有幾個方面,杖刑演變為“合歡杖”、“隨年杖”,流放刑罰演變為刺配,廢棄已久的凌遲極刑又出現了。有司刑訊隨意增設罪名,加重量刑。
南漢高祖劉䶮用刑最為慘酷,有灌鼻、割舌、肢解、刳剔、炮炙、烹蒸等,聽著就夠瘆人的。他還發明新的酷刑,把毒蛇放進水里,再將犯人投進去。總之無所不用其極。
后漢建國初年,蘇逢吉為宰相,制定了嚴格的法律,一人犯盜竊罪,全家及四鄰連坐,誅滅全族。群臣紛紛反對,一人為盜也不至于誅滅九族,你還要把四鄰全族都誅滅了,那還了得?最終蘇逢吉刪掉“全族”二字。后漢的官吏以能殺人、多殺人為政績,眾多無辜者冤死。
后漢的法律非常嚴苛,販賣私鹽、酒曲者一律處死。私自販賣牛皮一寸即判死刑。后周初年規定,販賣私鹽、酒曲按斤兩多少分別定罪,五斤以上者處死。
官場不倒翁馮道,也維護法律
處在唐宋之間的五代十國時期,戰亂頻仍,生靈涂炭,皇帝走馬燈一般你方唱罷我登場,亂世之中有個奇人,先后事后唐四帝、后晉二帝,再事契丹、后漢、后周,而且官職不離將相或三公三師之位,享受高官厚祿,一直活到73歲,死后還被后周皇帝周世宗柴榮封為瀛文懿王,這個人就是馮道。
馮道,瀛州景城(今河北交河東北)人。唐末天佑年間,馮道在盧龍節度使劉守光手下做幕僚,后來到晉王李克用手下為河東節度掌書記。李克用死后,其子李存勖稱帝,建立后唐,任命馮道為翰林學士、戶部侍郎。后唐明宗李嗣源任命馮道為端明殿學士,一年后,朝廷相位空缺,沒有人選,李嗣源欽點馮道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這是馮道首度擔任宰相。李嗣源死后,馮道在后唐閔帝李從厚時仍任宰相,當李從厚出奔衛州時,他又率百官迎接末帝李從珂入主朝廷,仍被任命為宰相,后雖一度出為同州節度使,一年后又任司空,位居三公。
后晉滅后唐時,馮道又成為新朝重臣,后晉高祖石敬瑭任命他為守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司徒,兼侍中,封魯國公。石敬瑭對他非常器重,朝廷“事無巨細,悉以委之”。后晉出帝石重貴即位后,他仍為宰相,且加太尉,封燕國公。
契丹滅后晉,馮道朝見契丹主耶律德光,耶律德光責備馮道在后晉時的種種所作所為,馮道啞口無言。耶律德光問:“何以來朝?”馮道說:“無城無兵,安敢不來。”耶律德光聽說馮道常以“老子”自居,他名“道”,字“可道”,取《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就取笑馮道:“爾是何等老子?”馮道老老實實說:“無才無德癡頑老子。”耶律德光一高興,就賞他個太傅。耶律德光向他請教治國之道:“天下百姓,如何可救?”馮道說:“此時佛出救不得,惟皇帝救得。”拍得耶律德光大為高興。
公元947年,劉知遠建立后漢稱帝,馮道投奔后漢,任太師。直到后周滅后漢,馮道仍能保住富貴,任太師兼中書令。
馮道一生以圓滑著稱,是不折不扣的“權謀家”,他能做官那么長時間,而且做的是宰相之類的高官,取決于他不貪,沒有貪污國家錢財,沒有為非作歹,善于審時度勢,對何為君子、何為小人等有獨到見解。
馮道也有直言敢諫的時候,我們講過,后漢法律嚴苛,私自販賣牛皮一寸即判死刑。有人違禁買賣牛皮,按照后漢嚴酷的法律規定要處死刑,當地的判官反對處死,還大膽地上書給后漢高祖劉知遠,勸諫皇帝收回成命。劉知遠大怒,下令犯人和判官一塊處死。馮道說牛皮不應該禁止買賣,于民不利,至于判官則是個敢于直言、赤膽忠心之人,不但不應該殺,還應當獎賞。劉知遠一向敬重馮道,也想找個臺階,當即虛心求教。馮道將責任攬到自己身上,說自己失職,沒有及時出來制止這種法令的實施,以致今天害死無辜百姓,請求皇上治自己的罪。最后劉知遠赦免了判官和百姓。
天妒英才,周世宗未成大業
五代后周皇帝周世宗柴榮,被稱為“五代第一明君”,他大力推進依法治國,取得不俗的成就。
當時華北地區的混亂殘破局面在后晉、后漢之際達到了最嚴重的程度。廣順元年(公元951年)郭威建立后周以后,開始出現了新的轉機。
郭威出身貧窮,頗知民間疾苦。他執政以后,虛心納諫,任用賢能。停止各地貢獻珍貴食物和土特產,免除一些苛斂,廢免后梁以來長期存在的“牛租”,并將民間牛皮一律官收的辦法改變為按田畝多少分攤。停廢營田,將田地、耕牛、農具、廬舍等分還給佃戶為其永業,鼓勵農民耕墾荒地,留心農田水利。民眾的負擔有所減輕,因而樂于附籍。至廣順三年,后周直接控制的人口增加了三萬多戶。
柴榮是郭威的養子,顯德元年(公元954年)繼位,就是周世宗。他廣泛搜羅人才,繼續推進改革。整頓吏治,破格任用賢才,改革了科舉制度存在的弊病,使一批有真才實學的人受到朝廷重用。政治上,力肅貪污之風,嚴厲懲處貪官污吏毫不手軟,大臣犯罪,同樣法辦。又提倡節儉,力戒奢華,有幾個官員借奉命出使之機游山玩水,也被他貶了官,這在中國古代官吏考核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連年戰亂,流亡農戶很多。北周頒布逃戶田地處理辦法,鼓勵農民墾殖逃戶田,規定田主在三年內回鄉的,歸還其一半耕地;五年內回歸的,給還三分之一。均不包括佃戶所蓋的屋舍和種植的樹木、園圃。五年以外回歸的,除墳塋地外,一律不歸還。鼓勵開荒,將無主荒地分配給逃亡人戶耕種。從契丹統治下回歸的人,對他們在外的年限和獲得土地的數量等的限定,都相對放寬。
周世宗受唐代名臣元稹《均田表》的啟發,編制《均田圖》頒發州鎮長官,還派遣使臣三十四人分赴各地均定田租,查出不少隱匿耕地,使之均攤正稅。就連歷代享受優待的曲阜孔氏也被取消特權。罷黜正稅之外的一切稅收,禁止地方官吏和豪紳將自己的賦稅轉嫁到百姓身上。當時征收正稅多不按農時,顯德三年(公元956年),后周下令三司夏稅于六月一日、秋稅于十月一日開始征收,以便人戶收了夏糧、秋糧保證交納。都城開封屢遭水患,官府一再動員民眾修理黃河中下游的堤岸,堵塞黃河決口疏浚汴水,北入五丈河,以通齊、濟運路又浚汴口,引河水達淮,使漕運暢通。
中原佛教廣為流行,各地寺院林立,許多人為逃避徭役和賦稅紛紛“出家”,大量金屬被用來鑄造佛像,致使銅價上漲,錢幣奇缺。寺院以保護廟產名義隱匿編戶,不上戶口。顯德二年(公元955年),下詔廢閉寺院三萬余所,除了皇帝批準的僧尼數額以外,勒令僧人還俗數十萬人。禁止私度僧尼,及僧尼舍身、斷手足、煉指、掛燈、帶鉗之類。銷毀銅佛像和民間銅器鑄錢,使唐末以來長期缺錢的局面有所改變,有利于商貿流通的發展。
周世宗奉行人道,注重法治,廢除了隨意處死條款和凌遲之類的酷刑。他以多種人道措施對待犯人,打掃監獄,洗刷枷拷,給犯人充足的飯食,允許探視有病的犯人,無主的病人由官府負責治療,嚴禁使犯人無故死亡,私自殺死犯人的官員被斬首。五代十國時的刑法,基本行用唐代的律令格式和編敕,因為經歷了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四代混亂時期,每朝又都有新頒的敕條,匯編附益,使得格敕前后重復矛盾,唐朝的法律制度基本已被破壞得混亂不堪。顯德四年(公元957年),周世宗令人訓釋律、令、格、赦,成《刑統》,顯德五年頒行,是為《大周刑統》。
后周統一了北方,《大周刑統》二十一卷得以推廣,從而確定了“刑統”的法典體例,對于唐代律令條文難解的,加上注釋格敕繁雜的,加以刪除,基本統一了法律制度。等到后周的趙匡胤建立北宋后,就直接在后周《大周刑統》的基礎上修訂了自己的法典《宋刑統》。
可惜周世宗只坐了五年江山,三十八歲即英年早逝。在位期間他勵精圖治、銳意改革,南征北戰,揭開了結束分裂、統一天下的序幕。
顯德六年(公元959年),周世宗去世,七歲的恭帝接班。顯德七年(公元960年)正月,殿前都點檢趙匡胤統兵出征,在陳橋發動兵變,率軍返京,廢后周恭帝自立,改國號為宋。
宋建國后,宋太祖趙匡胤先集中兵力平定反抗力量。隨后,采納趙普建議,先削平南方的荊南、南漢、南唐、吳越等國,統一了南中國。太平興國四年(公元979年),宋太宗出兵太原,北漢主劉繼元被迫歸降。至此,唐末以來近百年南北分裂的局面終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