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輛汽車誰發(fā)明的
廣義來說,具有四輪行駛的車輛,普遍多稱為汽車。你知道世界上第一輛汽車是誰發(fā)明的嗎?一起來看看小編給大家精心準備的資料,歡迎閱讀!
世界上第一輛汽車是誰發(fā)明的?
世界公認的汽車發(fā)明者是德國人卡爾 佛里特立奇 本茨。他在1885年研制出世界上第一輛馬車式三輪汽車,經過反復試驗,1886年1月29日,卡爾 本茨發(fā)明的世界上第一輛三輪汽車獲得了“汽車制造專利權”。這一天被大多數人稱為現代汽車誕生日,本茨也被后人譽為“汽車之父”。1887年,卡爾 本茨將他的第一輛汽車賣給了法國人埃米爾 羅杰斯,這是世界上第一輛現代汽車的銷售。同年,卡爾 本茨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汽車制造公司 奔馳汽車公司。奔馳將畢生的精力都獻給了汽車事業(yè)。
同年,德國人哥德利普 戴姆勒在一輛四輪馬車上安裝了自己研制的汽車發(fā)動機,以每小時18千米“令人窒息”的速度行駛,人類歷史上第一輛四輪汽車誕生了。1890年戴姆勒成立公司。
而對于誰是汽車的發(fā)明者,法國人抱有不同的看法。法國人認為,早在德國人之前,法國的戴波梯維爾在1884年就發(fā)明了汽車并申請了專利,這確是事實。遺憾的是,他以后并沒有去研究汽車,而是把發(fā)動機用到了工業(yè)生產中,最終成為工業(yè)發(fā)動機制造商,與汽車業(yè)疏遠了。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法國在汽車發(fā)展史上作出的巨大貢獻是不可磨滅的,因為法國人是汽車工業(yè)的先驅,是他們使汽車制造真正進入工業(yè)生產階段。
本茨把燃氣發(fā)動機改進為汽油發(fā)動機。本茨的單缸發(fā)動機排氣量為0.954升,轉速為250轉/分,輸出功率為0.49千瓦。這輛汽車于1886年6月首次在曼海姆市的街上運行。這就是卡爾 本茨發(fā)明的舉世公認的第一輛汽車。
該車前輪小,后輪大,發(fā) 動機置于后橋上方,動力通過鏈和齒輪驅動后輪前進。該車已具備了現代汽車的一些基本特點,如電點火、水 冷循環(huán)、鋼管車架、鋼板彈簧懸掛、后輪驅動、前輪轉向和制動手把等,其齒輪齒條轉向期是現代汽車轉向器的鼻祖。當時,由于該車的性能還未完善,發(fā)動機工作時噪音很大,而傳遞動力的鏈條質量不過關,常常發(fā)生斷裂,因而在汽車經過的道路上,人們經常看見的是人推車而不是人坐車。在那個馬車的時代,汽車受到人們的嘲笑,被斥為無用的怪物。本茨夫人貝瑞塔·本茨為了回擊社會輿論的譏諷,于1888年8月帶領兩個兒子駕駛著經過奔馳反復改進的汽車從曼海姆出發(fā),途經維斯洛赫添油加水,直駛普福爾茨海姆,全程144公里。這次歷史性的試驗為汽車的發(fā)展做出了貢獻。因此,奔馳夫人被稱為世界上第一位女汽車駕駛員。如今,這輛奔馳珍藏在德國斯圖加特市的奔馳博物館內。
汽車知名品牌
奧迪
AUDI 奧迪轎車的標志為四個圓環(huán),代表著合并前的四家公司。這些公司曾經是自行車、摩托車及小客車的生產廠家。由于該公司原是由4家公司合并而成,因此每一環(huán)都是其中一個公司的象征。
奔馳
NZ 1909年6月申請戴姆勒公司登記了三叉星做為轎車的標志,象征著陸上、水上和空中的機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個圓圈,在圓的上方鑲嵌了4個小星,下面有梅賽德斯“Mercedes”字樣。“梅賽德斯”是幸福的意思,意為戴姆勒生產的汽車將為車主們帶來幸福。
大眾
SWAGEN大眾汽車公司的德文Volks Wagenwerk,意為大眾使用的汽車,標志中的VW為全稱中頭一個字母。標志像是由三個用中指和食指作出的“V”組成,表示大眾公司及其產品必勝-必勝-必勝。 豐田TOYOTA豐田公司的三個橢圓的標志是從1990年初開始使用的。標志中的大橢圓代表地球,中間由兩個橢圓垂直組合成一個T字,代表豐田公司。
福特
FORD 福特汽車的標志是采用福特英文Ford字樣,藍底白字。由于創(chuàng)建人亨利·福特喜歡小動物,所以標志設計者把福特的英文畫成一只小白兔樣子的圖案。
寶馬
BMW 寶馬標志中間的藍白相間圖案,代表藍天,白云和旋轉不停的螺旋漿,喻示寶馬公司淵源悠久的歷史,象征該公司過去在航空發(fā)動機技術方面的領先地位,又象征公司一貫宗旨和目標:勞斯萊斯ROLLS-ROYCE 勞爾斯·羅勞易斯汽車的標志圖案采用兩個“R”重疊在一起,象征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體現了兩人融洽及和諧的關系。
法拉利
FERRARI 法拉利車的標志是一匹躍起的馬。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意大利有一位表現非常出色的飛行員;他的飛機上就有這樣一匹會給他帶來好運氣的躍馬。在法拉利最初的賽車比賽獲勝后,該飛行員的父母親——一對伯爵夫婦建議:法拉利也應在車上印上這匹帶來好運氣的躍馬。后來這位飛行員戰(zhàn)死了,馬就變成了黑顏色;而標志底色為公司所在地摩德納的金絲雀的顏色。
標致
PEUGEOT標致汽車公司的前身,是19世紀初標致家族皮埃爾兄弟開辦的一家生產拉鋸、彈簧等鐵制工具的小作坊。這些鐵制品的商標是一個威武的雄獅,它是公司所在地弗南修·昆蒂省的標致,有不可征服的喻意。體現了標致拉鋸的三大優(yōu)點:鋸齒象雄獅的牙齒久經耐磨、鋸身象獅子的脊梁骨富有彈性、拉鋸的性能象獅子一樣所向無阻。當1890年,第一輛標致汽車問世時,為表明它的高品質,公司決定仍沿用“雄獅”商標。
沃爾沃
1915年6月,“Volvo”名稱首先出現在SKF一具滾珠軸承上,并正式于瑞典皇家專利與商標注冊局注冊成為商標。從那一天起,SKF公司出品的每一組汽車用滾珠與滾子軸承側面,都打上了全新的Volvo標志。 在拉丁語中,“Volvere”是動詞“roll”(滾動)的不定式,例如,帶轉輪的手槍就被稱為“revolver”。在采用第一人稱單數形式時,動詞 “volvere”就成為“volvo”,“I roll”就是“我勇往直前”的意思。因此Volvo意為“滾滾向前”。中文名稱為“沃爾沃”,過去也曾有“富豪”的中文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