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的編選范圍
引言:從選錄的技術角度來說﹐《文選》也存在缺陷。書中入選了一些偽作﹐例如李陵《答蘇武書》和蘇﹑李的贈答詩﹐南朝宋人顏延之已經懷疑﹐劉知幾﹑蘇軾決其為贗品﹐至近代而成定論
有成功就有質疑,那么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說一下文選的編選范圍
《文選》又稱《昭明文選》,是中國現存最早的一部漢族詩文總集,由南朝梁武帝的長子蕭統組織文人共同編選。蕭統死后謚“昭明”,所以他主編的這部文選稱作《昭明文選》,共60卷,分為賦、詩、騷、七、詔、冊、令、教、文、表、上書、啟、彈事、箋、奏記、書、檄、對問、設論、辭、序、頌、贊、符命、史論、史述贊、論、連珠、箴、銘、誄、哀、碑文、墓志、行狀、吊文、祭文等類別。《文選》所選作家上起先秦,下至梁初(以“不錄存者”的原則沒有收入當時尚健在的作家),作品則以“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為原則,沒有收入經、史、子書。
編選范圍
《文選》30卷﹐共收錄作家130家﹐上起子夏(《文選》所署《毛詩序》的作者)﹑屈原﹐下迄當時﹐唯不錄生人。書中所收的作家﹐最晚的陸倕卒于普通七年(526)﹐而蕭統卒于中大通三年(531)﹐所以《文選》的編成當在普通七年以后的幾年間。全書收錄作品514題。編排的標準是“凡次文之體﹐各以匯聚。詩賦體既不一﹐又以類分。類分之中﹐各以時代相次”(《文選序》)。從分類的實際情況來看﹐大致劃分為賦﹑詩﹑雜文 3大類﹐又分列賦﹑詩﹑騷﹑七﹑詔﹑冊﹑令﹑教等38小類。賦﹑詩所占比重最多﹐又按內容把賦分為京都﹑郊祀﹑耕籍等15門﹐把詩分為補亡﹑述德﹑勸勵等23門﹐這樣的分類體現了蕭統對古代文學發展﹑尤其是對文體分類及源流的理論觀點﹐反映了文體辨析在當時已經進入了非常細致的階段。但由于分類過于碎雜﹐因而也遭到后世一些學者如章學誠﹑俞樾等人的批評。
《文選》的選錄標準﹐以詞人才子的名篇為主﹐以“文為本”(《文選序》)。因此﹐凡“姬公之籍﹐孔父之書”﹐“老莊之作﹐管孟之流”﹐“謀夫之話﹐辯士之端”﹐“記事之史﹐系年之書”﹐這幾類即后來習稱為經﹑史﹑子的著作一律不選。但是史傳中的贊論序述部分卻可以收錄﹐因為“贊論之綜輯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于沈思﹐義歸乎翰藻”﹐合乎“能文”的選錄標準。
這一標準的著重點顯然不在思想內容而在于講究辭藻華美﹑聲律和諧以及對偶﹑用事切當這樣的藝術形式﹐但它為文學劃定了范疇﹐是文學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結果﹐對文學的獨立發展有促進作用。蕭統的文學思想中存在矛盾。他是當時文壇上政治地位最高的人物﹐六朝的綺靡文風在他身上有不可忽視的影響。
然而他對文學創作的思想內容和藝術形式的關系﹐卻持重折中﹐內容要求典雅﹐形式可以華麗﹐認為藝術的發展必然是“踵其事而增華﹐變其本而加厲”(《文選序》)。他指出:“夫文典則累野﹐麗亦傷浮”﹐要求麗而不浮﹐典而不野﹐“文質彬彬﹐有君子之致”(《答湘東王書》)﹐同時還推崇陶淵明“文章不群﹐詞采精拔﹐跌宕昭彰﹐獨超眾類。抑揚爽朗﹐莫之與京”(《陶淵明集序》)。所以《文選》所選的作品﹐其實并沒有過分忽視內容。
除了選錄陶淵明的8首詩以外﹐還選錄了《古詩十九首》和鮑照的作品18篇。同時﹐對那些質木無文的玄言詩和放蕩﹑空虛的艷體詩和詠物詩則摒而不取。至于入選的作品是否值得選錄﹐應該選錄的又是否有所遺漏﹐后代的學者曾經有過許多不同的意見﹐見仁見智﹐眾說不一。總的來說﹐這部詩文總集僅僅用30卷的篇幅﹐就大體上包羅了先秦至梁代初葉的重要作品﹐反映了各種文體發展的輪廓﹐為后人研究這七﹑八百年的文學史保存了重要的資料。
從選錄的技術角度來說﹐《文選》也存在缺陷。書中入選了一些偽作﹐例如李陵《答蘇武書》和蘇﹑李的贈答詩﹐南朝宋人顏延之已經懷疑﹐劉知幾﹑蘇軾決其為贗品﹐至近代而成定論﹔孔安國《尚書序》同樣也出于晉人的偽造。同時﹐書中還有不少誤標序文以及誤標題目的情況﹐前者如漢武帝《秋風辭》﹑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等﹐題下注明“并序”﹐實則序文顯系史傳文字﹔后者如劉峻《重答劉秣陵詔書》并非答書的原文﹐陸機﹑陸云各有《為顧彥先贈婦二首》﹑李善在注釋中就已指出顧彥先應是全彥先﹐而且除了 1首以外﹐其他3首均為擬婦答夫的語氣。此外﹐還有割裂前人文字﹑篇章次序安排失當等等﹐也是這個選本的不足之處。